学会放弃 发表于 2019-4-24 14:38
你他妈一看你就是一起的,我都感负法律责任了,我都是实名举报。怕啥呀
...
是不是一伙的 根本不重要…
你哪里实名了?
就知道造谣生事… 中伤造谣!
罗列证据 而不是信口开河!!不能欺骗大家的感情!造谣可是要负法律责任的!
上面都有电话了,你打一下就完事了
我都承诺负法律责任了
她不光是无证行医,也是敲诈勒索犯,你马上就会在西港见不到她了
本人在国内也已报案,尽请期待
http://pic.app.58cam.com/20190424_103257_1556098894792.jpg
既然你是实名举报,那你敢说出你的真实姓名吗?
西港沙滩 发表于 2019-4-24 16:41
既然你是实名举报,那你敢说出你的真实姓名吗?
李云鹏,也是国内她的受害者
你可以放心了吧
我都去公安局举报她了,怕她做什么,就是不想在叫她霍霍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