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热点 发表于 2020-4-2 08:35:49

女生打寒假工12天工资仅111元!店长:要平摊亏损



近日,在山西太原市,某大学生投诉称,寒假期间与同学一起到便利店打工,结果整个2月份工作了12天,平均每天工作时长超过10个小时,甚至还有好几个夜班。

然而,付出这样的劳动,到头来最终到手工资区区111元,这到底是为什么呢?


对此,便利店负责人解释道,在寒假工上班的这12天中,该店面累计盘点,总共亏损5000多元,比以往的营业额幅度相比,下滑明显,按照规定,店长需要承担1/2,剩下的部分,则由员工平摊。

对此,店长反过来质疑两位寒假工,“这个东西招聘的时候你们就该问清楚,现在公司就这样一个制度,你们不知道,不代表不扣钱。”


面对这样的事情,不少网友都对便利店的做法表示不满,抨击道:“难道赚钱的时候,老板一个人赚?亏钱的时候,就让大家一起承担?”

显然,网友们都发现了该便利店实行的制度漏洞,相关职业律师也表示,按照员工的工作时间而言,即使不是固定时常的劳动关系,也应该按照小时工来给员工计算标准。

比如陕西省政府2020年的小时工工资标准是每小时18.5元,即使双方确定不是劳动关系,本着公平的角度来讲,这个收入标准也偏低了。

但是由于包括店长在内的便利店员工都没有与该便利店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员工的维权之路十分艰难。


在生活当中,员工与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纠纷非常常见,尤其是一些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等,由于他们缺乏自我保护意识,权益受损是时常之事。

在这类劳动纠纷当中,最普遍的现象就是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即便签订劳动合同也借用各种理由拒绝提供合同本文给员工留存,然后就利用各种方式侵犯员工权益。

比如这个便利店就是这样,直接以口头协议的方式与员工“签署”合约后,“亏钱大家一起承担”。


退一步来讲,即便是因为员工的问题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可以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当中扣除部分用以填补经济损失,但是每月扣除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

而这家便利店的制度显然是违背了现行的工资支付规定,但是也是由于缺少必要的材料,就算是出现了劳动纠纷,员工也是处于弱势地位。

因此,找工作首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要与用工方签订劳动合同。

但如果用工方处于强势地位,不愿意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那么保留好工资单、考勤记录、工牌等足以证明你曾经在这个用工单位工作过的记录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因为,如果你与用工方之间出现了任何劳动纠纷,这些材料能够帮助你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此外,正式员工和假期工毕竟还是有本质区别,后者更多只是学生提前适应社会生活,并且赚一些学杂外快,如果在这些群体身上想方设法地压榨、索取,那实在太不道义了。

其实对于学生群体来讲,赚多赚少也不太所谓,关键还是体验工作和积累经验,但如果遭遇这等恶心之事,无疑会对他们的价值观、世界观产生一些不好的影响,对于未来职场生活造成一些心理隐患。


来源:今日头条——白鲸新视点

影月袁 发表于 2020-4-2 11:33:57

这种人开个便利店以为是上市公司给股票啊,还分摊,这不止是坑简直就是骗子不要脸

sxg00 发表于 2020-4-2 15:31:12

资本主义的表现。

一念佛,一念魔 发表于 2020-4-2 15:45:12

国内还能有这种事

秦汉牧马河 发表于 2020-4-2 14:26:06


꧁꫞柬༒中꫞꧂ 发表于 2020-4-2 14:21:49

老板niubiq

potato123 发表于 2020-4-2 12:55:08


吾得 发表于 2020-4-2 12:50:15

这么牛的吗,黑店

爱拼才会赢fuli 发表于 2020-4-2 12:17:18

大学生打工不易黑心老板啊

摆渡人,邋遢 发表于 2020-4-2 11:52:40

路过你的世界 发表于 2020-4-2 08:58:30

告他,黑心老板

张霖是坏人 发表于 2020-4-2 11:29:45

陕西太原?不校对一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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