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免费住了20多年,还要求补偿20万,这合理吗
近日,深圳一套被遗忘了28年的旧房被业主发现了住进了陌生人的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现在该事件迎来了最新的进展。主张业主权利的张女士与现住户林先生于5月19日下午在新安湖社区工作站进行协商。
5月19日,双方在在新安湖社区工作站进行协商,现住户林先生并未拿出任何相关证明来证明该房屋的所有权是属于他的。
最后经协商,双方一致认为该房产的所有权属于张女士。而林先生一方也表示愿意搬离,但是希望张女士可以对他们进行一个装修款的赔偿,因为当时他们入住时给房子装修花了二十多万元。
并且据林先生的说法是当初他的父亲买这套房时并不知道这套房是属于张女士的,而且当时他的父亲是以现金形式从他人手中购买了这套房,但对方并未依约办妥水电房产证等手续。
所以林先生虽说也是购买了房子但是也并未拥有证明房子所有权的房产证等证明,而当初的卖方也不知所踪。
但在接受采访时,林先生也曾表示他也是受害者,所以希望张女士能够对他们进行一个装修补偿。
面对林先生一方的要求,张女士的委托人张先生表示,对方主动腾房或可既往不咎,同时要求林先生一家于6月6日前搬离,但是若要求返还装修费用则考虑向其追偿二十多年的租金费用。
据张女士家属介绍,早28年前张女士就花费了三十余万元全款购入了一套位于宝安区华天花园的一套房产,但当时因为工作繁忙便没有去办理房产证。
但时隔28年后,当张女士的家属上门时才发现这套房子已经入住了一户陌生人,并且经过了解才知道,这户人家竟然已经在这套房子里住了很多年。
据周围邻居的说法是现在的住户林先生他们一家当初是撬锁之后住进去的。该消息出来后,网友们纷纷表达了自己的看法。
众多网友认为林先生一家的做法简直就像是鸠占鹊巢一般。甚至有网友认为张女士他们完全没有和他们协商的必要,他们完全可以报警,让警方来处理这件事情。
最后,根据广东伟然律师事务所的张宗宝律师接受的采访我们可以得知林先生若非通过租赁等合法方式使用涉事房屋,其对房屋进行的装饰装修,属于对自身的装修费等财产权利的自行处分,主张补偿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缺乏法律依据。而因为林先生在本事件中侵害了张女士对房屋所享有的物权,所以张女士身为该房屋的所有人则有权利向林先生收取房屋占用费。
而房屋占用费的计算标准一般是参照涉案房产同类地段房屋指导租金标准来进行确定。
而经过二十多年的时间,这套房子的价值早就从当初的三十多万升值成了六百多万。
所以如果张女士真的向林先生索要租金的话,这笔钱定会超过林先生索要的二十万元。
来源:网易新闻——当代广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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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心有多大呀!!!
有钱人的心大你不懂
可能是生病了吧
近日,深圳一套被遗忘了28年的旧房被业主发现了住进了陌生人的这件事在网上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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