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走的稻草人 发表于 2021-6-22 17:00:15

只是现在很不懂一些事了,举证不该是检方的责任吗?凭什么总要老百姓提供这啊那啊的,哪天发财了咱就办个国外法律援助的,免费免费的.......

苦逼打工人 发表于 2021-6-22 17:04:59


耐待 发表于 2021-6-22 17:06:43

诚信中介 发表于 2021-6-22 16:17
我在金边住了几年了,回去是不是要判无期

人家说的窝点,不是国家

apkid 发表于 2021-6-22 17:07:26

严打严打严打

南来吾道 发表于 2021-6-22 17:16:39

只要参与就弄进去,还要待30天?

静等看 发表于 2021-6-22 17:34:04

现在泰国不是开通10年签证嘛,去泰国享受去!对于犯案翻不了身的,就别指望在西港出人头地了,有可能明天就饿死街头了,还是赶紧回国吃牢饭吧,到哪里不都是为了一口吃的嘛,何必受人气呢,出来又是一条好汉!

龙哥123456 发表于 2021-6-22 17:48:20

不是在这边久了就会被牵连,是窝点,这个窝点公安方面是有技术手段甄别的,谁在里面是有办法认定的,外面做生意得人不会有任何问题

韦志向 发表于 2021-6-22 17:51:35

好给力

等等小迷糊 发表于 2021-6-22 17:52:10

沧海一粟ca 发表于 2021-6-22 17:58:09

什么"被骗来的"人注意了,一切都不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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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一年出境赴诈骗窝点累计30日以上,以诈骗罪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