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公布警察任职资格和程序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3月11日,副总理兼内政部长苏庆公布国家警察任命的资格和程序。
据了解,一直以来,内政部始终根据国家战略规划,努力实施警察部队的改革,包括结构现代化和职位调整等。
目前,内政部决定采用以下标准,来确定申请成为警察的资格:
1、爱国,必须忠于国家;
2、严格遵守国家所有法规、政策和法律;
3、具有主动性、创造性,有敬业精神,勤奋、积极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良好的经验;
4、品德高尚、生活清廉,不做有损国家威望和名誉的行为;
5、具有良好的团结精神,与同事关系融洽,懂得配合社会力量完成任务;
6、做忠诚的捍卫者,取信于单位和民众;
7、具有掌控问题、领导和履行职责的能力,能得到下属和民众的支持、尊重、爱戴和信任;
8、身体和四肢健康;
9、至少要通过2个半月的国家警察技能培训。
具体任命程序:
1、相关级别的综合司长向政府和警察委员会建议;
2、讨论和评估主管单位领导的资格;
3、简介;
4、所有任命要求,包括表格,必须通过人事部,即工作人员,按照程序向各级领导提交意见,向内政部长提交意见,获准后再进行审查和准备程序。
内政部强调,所有警察的任用,都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原则、任职资格进行。
来源:综合自柬媒
编译:Yang
校对:小米
敝脚的中文一定要会,比如:咖啡 用这样的条文一框,整个柬埔寨将会一个警察都没得了。警察,呵呵 请把第四条删掉,谢谢:) 很多警察都是拿钱买的,搞这套有屁用。 嗯,不错 再接再厉继续保持 以上的,前提都是开路 好 老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