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中国人贩毒被判无期徒刑
3月23日,金边最高法院就三名中国被告人和一名柬埔寨人的上诉举行听证会,他们因在2015年在金边森速区涉嫌加工和贩运毒品近55公斤被下级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罚款6000万瑞尔。
四名被告分别是:
刘某,男,1973年出生,高棉籍;
滕某,男,1962年出生,中国籍;
里昂,别名柴,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
丹娜,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
本案四名被告人于2016年9月20日被金边市法院判处无期徒刑,并分别处以6000万瑞尔的罚款。然而,他们随后向上诉法院提出上诉,但上诉法院维持了对他们的判决。他们还向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最高法院已将宣判时间推迟到2022年3月30日上午。
把所有在柬做坏事的通通枪决 直接套用2016年的信息,1973年43岁。 还是维持原判 在中国除了上坟也没其他办法了 最好是枪决 是中国人. 让它们都回不了国家 高棉籍和柬籍哪个更准确 在中国这么多毒品,直接枪毙了。哪还有上诉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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