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欺诈,一名警察被判1年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5月3日,金边市初级法院判处一名警察1年有期徒刑,同时赔偿受害者2万美元,以及1.5万美元的精神损失费。该警察涉嫌于2020年4月发生的一件欺诈案。
据悉,被告为宝万迪,男,44岁,是内政部一名警察,住在金边市菩森芷区。
据了解,金边市初级法院根据《刑法》第377条和第378条规定,以诈欺罪名判处被告罪名成立。
来源:综合自柬媒
编译:Yang
校对:小米
柬埔寨还能索取精神损失费?????? 这边还有欺诈罪名,真是奇怪了,网投园区的算不算呢?为什么没有人判刑 公务员犯罪每次都是轻判
再花点钱就不用坐牢 想念你的你 :victory::victory::victory: :):) 送他上西天 才1年?直接放了 罪有应得 这是便宜他了。;P;P;P;P;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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