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oud
发表于 2022-7-14 06:52:15
大不了不要了,不给有不给的办法,让他莫后悔{:7_228:}
小腾
发表于 2022-7-14 07:11:49
这个叼毛,人生的却干畜生的事
Fxm1030
发表于 2022-7-14 07:13:43
要债文写得蛮温灸灸的
鑫666
发表于 2022-7-14 07:43:43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自己走了还想要工资,这个做事方法有点像应该是很像柬埔寨人的风格,没有按照预想方向发展几天就可以走了,也不至于干了这么久拿不到钱
霞光普照
发表于 2022-7-14 07:45:45
难呵
别太任性
发表于 2022-7-14 07:47:24
别人都发工资就你不发:lol 你自己想
0966421489
发表于 2022-7-14 07:52:53
文笔不错。。。
Eric925
发表于 2022-7-14 08:00:46
:Q:Q:Q
火锅发发
发表于 2022-7-14 08:03:25
不给钱让他断子绝孙
柬不易
发表于 2022-7-14 08:45:42
一个月内也算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适应不了这份工作而提出离职,没毛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