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洗钱,越南女子被判3年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7月14日,金边市初级法院判处一名越南籍女子3年有期徒刑,并罚款5000万瑞尔(约合12500美元),该女子涉嫌于2019年至2021年在柬埔寨洗钱。
据悉,被告为Pham Thi Minh Thu,女,32岁,越南籍,此前是一名越南按摩店的经理,于2021年3月25日被捕。
据了解,金边市初级法院法官根据《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法》罪名第38条,认定上述女子洗钱罪名成立。
值得一提的是,除上述案件外,被告还于2020年被金边市初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因为被告涉嫌于2019年在金边市BKK区涉嫌卖淫。
来源:综合自柬媒
编译:Yang
校对:小米
涉嫌卖淫,判五年?哈哈哈,强个奸只是勒令还俗,卖个淫判五年?建议以后卖淫要改变思路了,男人去了你就强奸他!然后要点咖啡钱就行了 这个女的不简单 :):) 红蓝过三关 做做样子儿而已 会玩 多种经营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