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西港餐饮老板的退场
这两天,收到一个很遗憾的消息:西港餐饮品牌大树头香港茶餐厅的老板娘张女士,从西港撤了。张女士是湖北人,后来嫁到香港,2019年和老公来到西港干餐饮。4年来,她经历过很多波折,就包括曾经她的大师傅病死金边,她孤立无援。这事儿,当时西港很多同胞还帮助过她。
后来,张女士继续在西港干餐饮,因为有合伙人的加入,在当时惨淡的经济大环境之下,她竟然把大树头餐饮开进了太子寰宇,总共开到了3家店,这也不禁让我点赞佩服!
可是,事到如今,为何闹得如此一个鸡飞蛋打,仓皇从西港败走?
曾经在珍珠城的店
据张女士讲,她的离场,完全是被迫无奈。她说,去年,她引入了2个合伙人来共同经营大树头,她占股40%,另外两个股东各占30%,日常经营主要由她来负责。
起初,问题还不大,一路发展,开到了3家店。可是后来,就出现了不少问题。张女士说:
其一,其中一个股东私下收购了另外一个股东30%的股份,变成了60%的股份,成了大股东。
其二,上面这个股东于去年私自将大树头的商标注册在了自己的公司名下,今年,商标注册通过,被其所有。
其三,今年七八月间,大股东开始向她发难,对公司张目存在严重质疑和不信任,同时,对目前餐厅的盈利情况、外部账款等问题都严重不满。
张女士说,多重因素下,大股东要求她自动离场。张女士表示,自己尚有40%股份,可以作价12万美元离场,但没有得到同意。
此后,大股东直接介入经营,但是,发现公司欠有数万的外部货款,对此,大股东要求张女士负责。由此,这成了张女士仓皇败走的直接导火索。
张女士在联系我的时候,她表示自己已经不在西港。她说,自己被迫离开后,大股东已经报警,并威胁她已联系移民管理部门对其实施边控。
我说,大股东一方面要逼你离场,另一方面要你对目前公司外部账款负责,你现在一跑,是否会被大股东认定为“携款潜逃”?另外,你过去的那些供应商,会不会也认定你是躲避账款跑路?
张女士说,没错,你说的没错,我百口莫辩,我想继续经营大树头,我现在这么退出跑了,非我所愿,是被逼到这个份上了。
我说,那你现在如何打算?说这个事儿的目的在哪里?
她说,我会回香港,就此离开。我只想告诉曾经经常光顾大树头的那些老顾客们,告诉他们,我走了,大树头也不是我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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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女人,在西港做餐饮4年,几经挣扎,最终难逃一地鸡毛、鸡飞蛋打的结局,令人唏嘘。
西港大树头股东纠纷,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这个事儿的是非曲直,我不做评论。
不过一点,合伙做买卖,从来都是高难度、高风险的技术活儿。一起合伙,要志同道合,要彼此信任,还要有相应的约束机制的配套,相当不容易。
如果这些都不具备,甚至只是有所欠缺,都要谨慎选择合伙。不然,最后反目成仇就可能是大概率要发生的事情。
张女士走到这一步,怕已是回头太难。她走了,留下的,可能是大股东无尽的诅咒,还有众多供应商的埋怨。
除此之外,她来也空空,去也空空。令人唏嘘,让人感慨。
被人暗地里下套了。。。人财a俩空 去吃过几次饭,这就关门了?可惜 我那么帮你!为何欠我的,连走都不告诉一声!我会追到你还为止。并且会在中国起诉你。抖音天天发,你的护照图片我全有,只要有潮州人地方,你跑不掉的,那是我的血汗钱记住。西港韦记烧腊 首先合伙开店就要有合同在先,如果一方撒资不做必须要经过股东会同意才能撒出或转让?不然有股东想使诈那就是轻而易举了 现在成这样应该是对股权的分配的错误,不了解股权投资的模式,首先是对大股东要有决定权,再就是股权分配上不能是3.3.3制,最大股东必须得有控制其他股东合伙来比自己更多股权的思维。这女士应该股权必须控制在%51以上。尤其是三个人合作的形式。这明显就是欺骗不懂股份制的 难道给她们店供货的供货商就得该死吗?开第一家店时就一直托着,行情不好没钱还开了一家又一家店,还能老去赌场包台,这些给她送菜送肉送烧鸭还有送煤气的加一起就几万美金了,这些都是别人的苦力钱 这种套路在柬埔寨未来会屡见不鲜!毕竟合伙人目的就是要吞掉你苦心经营的餐厅。 理性客观点,有证据摆证据,没证据就别一个劲叭叭自己多不容易
最烦小作文,滚 餐饮人太累了,疫情期间一直硬撑着的太难了大家来暹粒旅游的时候记得到我们吴哥川厨缘私房菜用餐,吃饭住宿按摩一起,照顾一下小弟的生意,小弟将感激不尽……WOWNOW平台也可以点餐哦 香港茶餐厅在金边开了好几家 :):):):) 唉,餐饮人的泪 又是狗屁倒灶的事 注意安全。 作为见证大树头从一开始在珍珠城拖欠租金,没钱开店,需要找寻其他投资人出资,并重新在红灯笼开店,后续还在太子开二店的人,张嫂子自己怕是无法开口说出自己每个月都虚报食材及工资成本,克扣本地员工工资,拖欠开办期间供应商工程款,货款,还有在赌场赌输,欠了一屁股债的真实情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