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偷渡缅甸想赚快钱,“淘金”不成逃跑回国自动投案,判了!
据政法频道消息,12月15日上午,长沙望城区人民法院对张某、弓某、李某等七名被告人涉嫌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2020年11月,家住望城区的徐某、虢某萌生了出境赚快钱的想法,因为没有办理正规手续,两人便在网上联系上了“有门路”的人帮他们出境。“在另外两名被告人的组织安排之下,几人从长沙来到了云南省孟连县边境地带,在孟连县又有当地的三名被告人,明知他们是要偷越国境,仍然给他们提供了运输、运送服务,帮助他们偷越了国境。”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曾欢表示。偷渡至缅甸境内后,本想发财的几人被当地犯罪团伙控制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在此期间,几人不断受到犯罪团伙的威胁和恐吓,于是下决心要逃跑。
“最终,几人趁犯罪团伙不注意,偷偷从犯罪地跑回来,在去年回到了国内。”曾欢表示。
今年8月,被告人徐某、虢某、弓某主动投案,自此,一个相对完整的偷越国境犯罪链条也逐渐浮出水面。鉴于案情较为清晰,审判员结合全案情节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徐某、虢某因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八千元不等;被告人张某、弓某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李某、扎某、自某因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望城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曾欢提醒广大市民:“出国务工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万万不能采取偷渡的方式,到了国外,更加不能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如果明知他人要偷越国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更加不能给他们提供组织、介绍、运送的服务,这些行为当时看起来可能很小,但其实 法律后果是非常严重的。”
来源:青瞳视角 :lol:lol 逃跑回国~也只有他自己信,大部分都是自愿去的 应该庆幸 :):) 回头是岸 好 注意安全。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