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必须“瑞尔”标价,否则违法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3月22日,商务部发布通告,敦促全国商务部门必须督促企业、商家添加“瑞尔”标价。据悉,在该通告发布前几日,洪森首相在一次大会上,呼吁商务部和旅游部:商品以“瑞尔”明码标价。
根据通告:
商品和服务以“瑞尔”明码标价,杂货除外;
免税商店在获政府准后,可以以“外币”标价,有效期1年。过期后,免税商店业主必须重新申请,且要缴纳公共服务费;
商品和服务的标价,必须把柬文写在最前面,英文和其他语言写在后面;
全国加油站必须在路边摆放价格牌,确保200米内可以看到。
通告强调,倘若企业、商户没有按照上述要求标价,将按照现行法律惩处。
来源:综合自柬媒
编译:Yin
个人感觉小商品瑞尔或者美元标价都无所谓,可是价格高的商品用瑞尔标价不是很方便,毕竟瑞尔面额太大,像我这样数学水平的人很容易出差错。 好的 嗯 哦哟,
要注意 瑞尔可以自己印美元印不了 好样的 开始去美元化,明年就可以用人民币标价了 :):)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