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柬埔寨海关和税务总局局长坤任11日,率领柬埔寨代表团与泰国海关行政,就《跨国货物谅解备忘录》草案进行会议和谈判。并计划在泰国新《海关法》2017年11月13日生效之前,促成签署该协议。
据悉,11日会议是遵照2017年9月7日柬埔寨洪森总理与泰国总理巴育·占奥差一起主持的“柬泰联合工作小组第三次”会议宗旨进行。
此《跨国货物谅解备忘录》的主要目的,是根据泰国新《海关法》规定进行修改,以促使通过泰国陆路运输合法化。以下是会议上达成的一些结果:
1,双方认同《跨国货物谅解备忘录》有7条规。此备忘录不仅符合通过泰国陆路运输的《海关法》新规定,而且进一步提升柬埔寨出口至泰国货物更合规管制。
2,双方规定6个入口边境为通往或来自第三国。
3,双方统一在泰国新《海关法》生效之前,促成签署《跨国货物谅解备忘录》。
双方还达成共识,在隐秘信息交流上保持密切合作,旨在阻止和打击避税渠道。同时积极加强《最佳贸易鼓励机制》和《授权经济运营》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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