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国家反腐委员会主席翁仁典于12日下午表示,失去职务的前救国党乡分区理事会成员必须在30天内申报财产,否则将面临监禁1个月有期徒刑。 他在庆祝国际反腐日活动时如是表示。卫生部长蒙文兴、柬埔寨人权委员会主席高拉米、柬埔寨青年联合会主席洪玛尼等3000多人参与该活动。 翁仁典表示,前救国党首都、省、县、区、乡长、分区长、书记,以及乡分区理事会成员,若保住了自己的职务,那就不用再次申报财产。如果没有保住自己的职务,那么他们必须再次申报财产。 他还说,根据反腐法规定,失去职务的官员必须再次申报财产,从救国党被令解散的日子起,他们必须在30天内申报,如果没有,他们将面临囚禁1个月有期徒刑。 据了解,救国党被高级法院解散后,洪森总理呼吁反对党乡分区理事会成员跳槽,加入人民党。 在洪森总理的号召下,救国党5000人中,有2656名前救国党党员加入人民党阵营,其中包括议员、省级理事会成员和乡长等。他们加入人民党后就保住自己的现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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