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柬埔寨电力机构主席迪能仁29日表示,柬电力机构将继续在部分省份继续下调电价,即从每度电1000柬币降至750柬币。 他在工作总结会议上表示,柬电力机构要求,在桔井省、上丁省和拉达那基里省11个区的私人供电企业下调电价,即桔井省5个区、上丁省2个区和拉达那基里省4个区。 他还表示,柬电力机构将有效管制私人供电企业,要求他们向出售电力时勿超额收费,否则将面临处分。 根据矿物与能源部于去年11月发布的部门规章,政府从2017年至2020年逐年调低电费,平均每年调降0.1美分(每度)。 根据柬国家电力机构资料,柬国电费依照输电网络类型和不同区域来分类,其中衔接230KV输电网的金边用户平均电费从2017年3月8日起调为每度0.124美元,惟衔接中低压伏输电网用户,平均电费则为每度0.167美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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