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经部於昨日公佈的部门规章(Prakas),被列入自行评估制(Self-Assessed Regime)下的纳税人,将被分成小型、中型和大型,后两者年收入上限将被调整。 其中,年收入介於7亿柬币(17万5千美元)至40亿柬币(财经部修改纳税人等级制度,把大型纳税人年收入上限提高至100万美元以上,之前为50万美元。100万美元)企业将被列为中型纳税人,年收入超过100万美元者则会被列入大型纳税人;之前,年收入超过50万美元者,将会被归类为大型纳税人。 小型纳税人标准不变 小型纳税人年收入上限则维持不变,即2.5亿柬币(6万2500美元)至7亿柬币(17万5千美元)。 它也规定,注册登记为代表处法人的企业、政府机构、组织或协会、非政府组织、国际组织和外国技术合作机构,皆须注册为中型纳税人;国际公司子公司和外国分公司,符合“合格投资项目”(QIP)企业则须注册为大型纳税人。 部门规章并没有说明,企业每年须更新及缴交的税证费用(Patent Tax)是否也进行调整。目前,税证费用是依纳税人等级而分类,分别为100美元(小型)、300美元(中型)和750美元(大型);若年收入超过250万美元,税证费用将提高至1250美元。 值得一提的是,政府是於2016年宣佈废除估税制(Estimated Regime),并把所有企业纳入自行评估制。 国税局规定,被列入大型纳税人的企业,将由国务局总部管理,小型和中型则由各省市和区税局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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