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边初级法院决定,继续扣押原救国党主席金速卡6个月,以便进一步调查处理。 金速卡的辩护律师宋速光说,本周内律师团将整理文件提出上诉,反对初级法院的决定。 《刑事法》第208条规定:对于被法院指控为‘重刑刑事罪’的嫌犯,被扣押的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在到期时,调查法官可根据正当的理由发出法令,延期扣押2次。每次可延期扣押6个月。 据悉,去年9月初脸书突然泄露一段引人关注的视频——“金速卡在该段视频中强调自己为美国效劳,企图推翻柬埔寨王国政府”。9月3日凌晨金速卡在睡梦中被警方拘捕。 随后,金边市初级法院指控金速卡为“叛国罪”,并暂时将他扣押在特本克蒙省柬越边境附近的德边特隆监狱里。 期间金速卡的辩护律师曾以治病为由,先后提出两次保释,都被金边市初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所拒绝。 据介绍,如果叛国罪名成立,金速卡将被判处监禁15年至30年有期徒刑。 《刑事法》第46条还规定,在犯罪严重的情况下,涉及重刑刑事罪的嫌犯可能被判处:第一,终生监禁;第二,监禁超过5年,但低于或等于30年。 |
最新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