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居讯)妇女涉及用鞋子扔掷人民党党牌案,被实居省初级法院裁定罪名成立,判入狱2年。 根据柬埔寨促进及保护人权联盟(LICADHO)官方脸书写道,实居省初级法院法官於前天在被告缺庭情况下宣布判决书,裁定被告触犯《刑事法》侮辱和煽动歧视罪名成立,被判入狱2年,罚款500万柬币。 它称,宋淑卡被联合国承认为难民,虽然如此,在柬埔寨的要求下,泰国当局於2月份将她引渡回柬埔寨。 据消息称,宋淑卡於去年4月1日在脸书发布视频,她用鞋子丢向印有人民党名誉主席韩桑林和主席洪森肖像的人民党巨型宣传牌。 在犯罪后,宋淑卡潜逃至泰国,并逾期逗留泰国,最终於1月初被泰国当局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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