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森总理主持内阁会议。 据内阁事务部发言人帕西潘披露,新《国籍法》草案将取代於1996年生效和实行的旧法,涉及保留丶增修或废除关於居往在柬埔寨境内或境外人士获取或脱离柬埔寨国籍相关法规。 “旧法距今已有22年,很多条文已不适用了。” 他指出,订定新法草案的目的,是为了更明确阐释公民权相关法规,包括出生丶领养柬埔寨儿童丶与本地人通婚丶入籍和脱籍,以及褫夺公民权等。 “新增加的条文,是要迎合当前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加强国籍管理效率,从而保障人民权力丶维护安全和国家利益。” 据了解,新《国籍法》草案是由副总理兼内政部长苏庆领导的跨部门工作组拟定,以重新检讨和修订旧法中不合时宜的条文。 4年1518外国人入籍 根据内政部移民总局资料,从2014年至2017年,共有1518名外国人获准加入柬埔寨国籍,其中大部份是以“投资移民”方式获得。 根据1996年生效和实行的《国籍法》,加入柬埔寨国籍条件,包括在柬埔寨居住满7年,领养柬埔寨儿童或与本地人通婚。 在柬埔寨投资额达12亿5千万柬币(30万美元),或是捐献10亿柬币帮助柬埔寨经济者,也有资格申请加入柬埔寨国籍。 一般预料,新法草案将会提高通过投资或捐献入籍的门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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