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阁昨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改《矿物资源管理和开采法》,一共有11项条文将被修订。 据内阁事务部发言人帕西潘表示,由於现有法律不够完善,导致非法矿业犯罪猖獗,特别是小型采矿和边境非法抽沙问题。 他指出,现有法律没有规定出口矿物必须事先得到矿物办事处批准,以致在柬越边境出现猖獗的非法抽沙和出口沙子至越南活动。 他说,目前所有矿业犯罪活动必须经法院审讯和裁夺,这令执法工作难以进行,也引发“政治问题”。 “许多矿业犯罪活动是属於小规模,当局不可能花费大量时间,去立案提控涉案的村民。” 他披露,上述问题也导致被正式入禀法院提控的矿业犯罪案件极少,在过去16年来,只有14宗案件被提控,而审结的案件更只有区区3宗。 帕西潘指出,经修定的《矿物资源管理和开采法》,将纳入“行政处罚”规定,即当局有权下令停止非法采矿活动和对违法者开发罚单,若违法者冥顽不灵和重犯,才会被控上法院。 他补充,矿物与能源部官员也将被赋予“司法警察”权力,以便能更有效展开执法工作。 内阁组织和运作法草案 另一方面,内阁昨日也审议通过《内阁组织和运作法》草案,该法共有9章49条文,以取代於1994年生效和实行的旧法。 新法草案将定义内阁结构丶总理和部长权力丶下属官员委任程序和职责等。 国会曾於今年2月通过《宪法修正案》,规定内阁成员只有总理丶副总理丶国务部长和部长,而国务秘书将没有权力参加内阁会议。 内阁“瘦身”政策将从柬埔寨第六届政府任期开始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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