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6年因被控涉嫌绑架、轮奸和勒索按摩女被捕的两名中国男子,今天被押上法院接受审讯,5月28日将进行宣判。
两名中国男子,杨姓(38岁)和戴姓(39岁),于2016年11月24日在干拉省大金欧市的一家客栈被捕。受害人是一名按摩女郎(26岁)。
今天上午,金边初级法院主审法官成乐迪对他们进行审问。被告在庭上否认涉案。
戴姓被告陈述,2016年11月20日,他打电话给按摩店老板娘,让她安排一名女子到酒店提供有偿性服务。受害人来到酒店,收费200美元与其发生关系。事后,他打电话给在大金欧市的朋友,问对方是否需要性服务,于是他把受害人带到大金欧后,三人发生性关系。
被告表示,完事后,受害人要求他们向老板娘索要拖欠的1000美元,他们同意帮忙,按摩店老板通过Wing进行汇款。
然后,受害人的说法却截然不同。
受害人出庭陈述,在发生性关系后,戴姓被告用刀威胁她,将其强行装入车尾箱前往大金欧的一家客栈。两名被告轮奸其多次,并打电话给按摩店老板勒索一万美元,否则将“撕票”。
受害人表示,老板使出“拖延计”,先汇款1000美元,然后再报警,把她救了出来。
据悉,检方已经援引《刑事法》第239条、第254条和第363条,起诉被告强奸、非法软禁和勒索。根据柬埔寨法律规定,强奸罪成可被判5至10年;非法软禁罪可被判15至30年,以及勒索罪可被判2至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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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38岁,一个39岁,能来几次?这个多次是几次??
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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