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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到柬埔寨投资化工产业,柬埔寨环境法规了解下 [打印本页]

作者: 徐律    时间: 2019-12-29 18:11
标题: 到柬埔寨投资化工产业,柬埔寨环境法规了解下


到柬埔寨投资化工产业的朋友,经常咨询柬埔寨环保法规方面的事情。化工产业涉及污染物的排放,没有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获得相应的环保排污许可证,一旦开工生产,必受到环保部门的责令停业和处罚。这里徐律就和大家一起聊聊,柬埔寨环境保护法规方面的要点。


1、《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法》的目的


(1)通过预防、减少、控制污染,保护和促进环境质量和公众健康;


(2)评估所有拟议项目的环境影响;


(3)确保柬埔寨自然资源的合理和可持续的养护、开发、管理和利用;


(4)鼓励和促使公众参与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


(5)制止危害环境的行为。


2、国家环境计划是一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自然资源管理计划,将在柬埔寨全境实施。国家环境计划应:


(1)确定与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重要环境问题和重要自然资源管理问题;


(2)制定确保环境管理的措施。


3、区域环境规划应当与国家环境规划相一致,区域环境规划应当:


(1)确定与本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有关的重要环境问题、重要自然资源管理问题;


(2)提出本地区环境管理的保障措施。


4、国家和地区环境计划至少每五年修订一次。


5、环境部应对每个项目和活动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进行审查以作出决定。


6、国家提出的投资项目申请和项目,应按照规定进行初步环境影响评价。环境部应在《柬埔寨投资法》确定的期限内,审查主管机构进行的初步环境影响评价或环境影响评价,并提出建议。


7、环境部应与有关部委合作,开展研究评估环境对自然资源的影响,并向有关部委提供建议,以确保自然资源得到保护、开发,以合理和可持续的方式使用。


8、自然资源保护区,包括国家公园、野生动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多用途区。


9、环境部应与有关部委合作,编制一份清单说明:


(1)产生、运输、回收、处理、储存、处置、释放到空气、水、陆地或陆地污染物及废弃物的来源、种类和数量;


(2)输入、制造、运输、储存、使用、产生、处理、回收、处置、释放到空气、水、陆地或无陆地的有毒物质、危险物质的来源、类型和数量;


(3)噪声和振动干扰的来源、类型和范围。


10、环境部应与有关部门合作,要求工厂、污染源、工业场地或自然资源开发活动场地的所有者或负责人:


(1)安装、使用监测设备;


(2)提供样本;


(3)准备、制作、提交审查记录和报告。


11、为履行对自然保护区的责任和义务,环境部发现污染源对环境质量造成危害的,环境部可与有关部委合作,进入场所、建筑物、交通工具或任何地方等进行检查。


12、环境部应根据公众的要求,提供有关其活动的信息,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管理。


13、环境部应根据《财政法》设立一个特别财政账户,设立环境捐赠基金,并对进行管理。


14、违反规定的由环境部作出书面命令,要求:


(1)立即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2)在诽谤行为得到纠正前停止其行为;


(3)立即清理污染。


15、任何人不允许或拒绝允许检查员进入特定场所进行检查,处以行政罚款。


16、任何环境检查官员或代理人,或疏忽大意、不注意或不遵守环保部的规定,或与违法者串通或促成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分或者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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