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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卖淫团伙微信群暗号沟通,“情况不对”就解散,数避孕套算提成 [打印本页]

作者: 中国热点    时间: 2020-1-6 20:24
标题: 卖淫团伙微信群暗号沟通,“情况不对”就解散,数避孕套算提成
惠州中院近期对一宗组织卖淫、协助组织卖淫团伙犯罪案作出二审判决。12人中,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该犯罪团伙组织的卖淫女中,有5名未成年人,此外,他们还约好暗号交流信息或通风报信。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开始,李某荣、刘某金、李某华等10多人组织大批女子(含有未成年人)在惠州市博罗县石湾镇姚屋老街卖淫,通过向本地人姚锡江承租姚屋老街的破旧的出租房后,再转租给“站街女”进行卖淫,而团伙成员则以管理费、保护费、提成、租金等名义进行抽头渔利。

卖淫女要在姚屋租房卖淫则要取得上诉人李某荣、刘某金、李某华等人的同意,该团伙成员通过多个微信群对卖淫女通风报信和管理控制,在微信群内进行卖淫信息交流,并约好暗号进行通风报信有无警察巡逻,为保证安全,卖淫女上班卖淫,群主就将其拉进微信群,下班离开则将其踢出微信群。

一旦有卖淫女因卖淫被公安机关抓获,立即将微信群解散;卖淫女每接待完一名嫖客要在群里通知为数字“1”或者“可以”。微信群的群主由李某荣、刘某金或者其女友“朱某盼”、李某华等人担任,且三人管理着多名卖淫女。

李神广等9人则受李某荣、刘某金、李某华等人的安排负责望风、经李某荣等人的同意转租房屋给卖淫女等。此外,一伙人还为卖淫女处理嫖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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