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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购买航班延误险理赔被抓?这可能真不涉及犯罪 [打印本页]

作者: 一盆回锅肉    时间: 2020-6-11 14:52
标题: 购买航班延误险理赔被抓?这可能真不涉及犯罪
最近看到有条新闻,一女子利用“航班延误”薅羊毛:女子遇900次航班延误,获赔300余万

李某曾有过航空服务类工作经历。她首先在网络上精心挑选延误率较高的航班,再去查询该航班的航程中有没有极端天气。如果找到了存在较大延误可能的航班,李某就会使用不同身份购买机票并大量投保。

虽然李某不会去乘坐这些航班,但她会关注这些航班的动态。如果航班不会延误,她会在飞机起飞之前把票退掉,以便减少损失。一旦航班出现延误,李某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通过这种方式,李某在近四年内共获得保险理赔金近300万元!目前已被南京市公安局鼓楼分局以诈骗罪和保险诈骗罪刑事拘留。

这时候有暴躁网友跳出来质疑了:这也算骗保?这就算构成犯罪了吗?

对此,有保险业人士解释称,保险不是赌博;最大诚信原则是保险的基石;航班延误险的保险事实是乘坐航班发生延误,本案中无论动机还是行为,都不是真实的乘坐航班。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一位研修经济学的朋友,给我发来了他的看法:“这案子算犯罪?遵守规则,买了机票坐不坐是个人的自由”。在微博上面,有网友评论,保险公司自己设定规则,自己坐庄,然后觉得自己吃了点小亏就开始掀桌子?还有网友调侃,运用大数据分析彩票,如果总是中奖,会不会也被抓?

不可否认,法律有一定的专业门槛。否则,法律职业就没有必要存在了。但如果认为罪与非罪只有法律专业人士才能判断,那就大错特错了。法律植根于我们的生活,服务于我们的生活,从头到尾都带着烟火的气息。对于绝大多数案件,普通人凭着自己的良知和常识就可以做出正确的判断。
反而是那些受过专业训练的人,思维容易脱离经验常识,冷不丁就会把自己绕进那些由抽象概念筑成的逻辑陷阱里,从而做出令常人无法接受的法律认定。

这个案子的案情非常简单,无罪的理由也是非常充分的。媒体的报道,披露了警方的定罪逻辑:李某利用其亲友身份信息购买机票和飞机延误险,涉嫌在与保险公司订立保险合同时,故意捏造根本不存在的被保险对象,骗取保险公司保险金,客观上存在刑法评价中的诈骗行为。

初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可问题是:使用谁的身份购买保险并不是重点,重点是这个身份信息是否真实。因为保险公司并不筛选顾客,保险公司只审查购买延误险的人是否同时购买了某个航班的机票。至于该名乘客到底是谁以及是否实际搭乘该趟航班,保险公司并不审查或关心。

因此,只要李某使用真实的身份信息购买保险并且支付了足额的对价,那么她就完成了一次合法的缔约行为。如果每个单一行为都是合法的,那么这些单一行为的集合怎么就能突然一步滑向犯罪呢?

被保险人是否知情或同意,或许会影响到保险利益的认定和保险合同的效力,但这种争议仍然是一种民事争议,不会越过民事纠纷直接升级为刑事犯罪。

保险合同是一种射幸合同,其本质特征是保险标的具有不确定性。结合到本案,也即,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李某不确定航班是否一定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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