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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李时珍中医理疗馆严正声明 [打印本页]
作者: Leleo 时间: 2020-7-23 10:32
标题: 李时珍中医理疗馆严正声明
李林青,女,41岁,初中文化程度,广西北流市清湾镇中龙村人。
李林青于2019年加入我司并签署廉洁承诺书,2020年4月8日李林青与李时珍中医理疗馆签订了为期一年的劳务协议。2020年7月10日,李林青在未完成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内,并在未通知我司的情况下,单方面终止协议,无故擅自离职,挖走我司技师,通过其他人士发布充斥大量谎言的所谓声明,大肆污蔑抹黑我司的社会形象,给我司造成了难以估量的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害。李时珍中医理疗馆作为当事者和协议的甲方,我们有责任予以说明,还原事实真相,以正视听!
针对李林青的恶劣行径,我们想特别指出的是,对于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因种种原因导致双方合作关系破裂也是有的,但一方肆意践踏协议精神,严重的违背双方协议中的多条重要条款,则是极其罕见。
一、李林青严重违反双方协议中关于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我司商业秘密的约定。其在预谋离职前的一个多月时间内,将李时珍中医理疗馆的商业模式、经营策略、管理制度等泄露到其他公司。
二、李林青严重违反关于竞业禁止的规定。其在离开我司之前的一个多月的时间里,秘密参与筹建另外一家足疗店,毫无职业道德。
三、李林青严重违反协议中关于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务协议的规定。其在2020年7月10日我司工资发放日领取了6月份的工资,并于当日私下收拾行李,鼓动诱惑我司技师罗丹雅一起不辞而别,当天入职其事先策划筹备好的足疗店。
四、李林青严重违反关于我司员工离职前需提前一个月告知我司的规定。
五、李林青严重违反关于未完成协议履职期限需扣除一个月工资,并退回我司垫付的机票款和签证费用的规定。
另外,针对李林青发布的所谓声明,我司主要澄清以下几点:
一、李林青声称,她加入我司初期,保底工资15000元人民币,实际发放13000元人民币,她自感“生活压力很大,我就扛着压力忍下气”。对此不实之言,我们需要说明的是,我司对于员工的工资和福利,都是按照协议规定及公司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尤其对于来自国内的员工,更是管吃管住,呵护有加。她本人在离职之前的几个月中,工资收入达20000多元!她声称的目前月收入给她本人造成的生活压力,则更是匪夷所思,难以理解!
二、李林青声称,“我没有带李时珍理疗馆一个员工走”。对此,我们予以严正驳斥,这是一句彻头彻尾的谎言!我司员工罗雅丹就是在她的鼓动诱惑之下与她一起出走的,现在两人同在一家足疗店上班就是明证。
三、李林青声称,她遭到了李时珍工作人员的恐吓,“让我跟他走我没同意,拉我进房间门夹我的脚堵着门不让我出去,脚都肿了还是硬拉有图为证”。李林青绘声绘色、言之凿凿,描绘了此事件中最严重的“暴力场面”。对此,我司断然予以否认!李林青做为我司主要管理人员,未做任何工作交接,连口头通知都没有就私自离开我司,甚至其经手购买的员工服装等都毫无着落,我们找到她希望她回我司完成工作交接,但遭到其毫无理由的蛮横拒绝。在此我们声明,在此期间双方并没有发生任何冲突,更没有所谓的“暴力事件”发生。
四、李林青声称,她的人身安全遭受威胁,“现在我收到恐吓我内心很害怕,我没有任何依靠……”。我们不知道她的害怕从何而来,她是不是和其他人也有矛盾,我们也不得而知,但我司自开业以来,开大门做生意,光明磊落,口碑卓著,不耻于做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我们有理由认为,她的恐惧来自于她的做贼心虚,更多来自于她的肮脏内心,与我司毫无关联。在此,李时珍中医理疗馆严正声明,李林青自离开我司之日始,她的人身安全与我司无关!
五、尤其令人愤慨的是,李林青离开我司后,用恶毒语言发信息肆意辱骂我司员工,而且该员工曾在她最困难的时候多次对她施以援手,借钱给她解决困难,渡过难关。但李林青不仅没有感恩之心,而且用最恶毒的语言对其进行侮辱,足见其为人行事极其令人不齿!
有鉴于李林青的所作所为,李时珍中医理疗馆本着尊重双方协议,公平公正公义的诚信原则,要求李林青:
一、向李时珍中医理疗馆公开道歉,向其被辱骂的员工道歉。
二、按照双方劳务协议及签署的廉洁承诺书赔偿我司经济损失。
三、李时珍中医理疗馆保留进一步追究李林青法律责任的权利。
李时珍中医理疗馆自开业以来,遵纪守法,恪守诚信经营之道,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并获得社会各界的高度认可和广泛赞誉。尤其在疫情期间,我司组织发起无偿捐赠抗疫物资和药品的活动,影响深远,好评如潮。李时珍中医理疗馆在此郑重承诺,我司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一如既往服务社会,为客户的健康不懈努力,为中柬友谊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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