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A是什麽?撤销对柬有多大影响?
欧盟建立关税优惠体制(Generalized Scheme of Preferences, GSP)多年,对發展中国家开放市场,期望藉此促进其经济發展,但前提为须符合人权、法治等条件。GSP于2001年时,再加上EBA,目前有三种不同类型:
标准GSP:所有發展中国家对欧盟输入,给予66%税则上的商品减免或零关税,如越南、印度。
GSP+:对脆弱(vulnerable)發展中国家,给予66%税则上的商品零关税,如菲律宾、巴基斯坦。
EBA:对最低度發展国家(least developed countries),除了武器、弹药外的商品输入,全面给予零关税,如柬埔寨、缅甸、孟加拉。
最低度發展国家由联合国经济社会理事会(UN Economic and Social Council, ECOSOC)下的發展政策委员会(Committee for Development Policy, CDP),依年均国民所得、人类资源及经济脆弱程度等三项指标评比列出。目前包括柬埔寨等49国,欧盟一律给予EBA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