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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柬埔寨女子来到中国,与两男子结婚后被判重婚罪 [打印本页]

作者: 柬单网官方    时间: 2020-11-25 14:59
标题: 柬埔寨女子来到中国,与两男子结婚后被判重婚罪
原标题:跨国婚姻背后的犯罪“中转站”:买儿媳后变身中介拐卖妇女
来源:澎湃新闻  
记者:王健

柬埔寨女子森干那冒用他人身份信息,三次出入中国国境,并在中国先后与福建、安徽两名男子结婚。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判决书显示,森干那一审被判拘役三个月。

事实上,“跨国婚姻”引发的刑事案件屡见不鲜,其中既有拐卖妇女,又有偷越国(边)境、诈骗等等罪行。

今年5月,合肥中院审结的一起涉及“跨国婚姻”的拐卖妇女案中,被告人多达16人,十余名被害人均为柬埔寨籍女子,这些被害人大多是被以介绍打工等名义骗至中国景德镇等地。有被告人供述称,前两年买一个柬埔寨女子的价款是十三万到十五万,这两年已经涨到十六万到十八万。

按照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任何涉外婚姻介绍机构都是非法的。最高法《关于审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非法扣押身份证件,限制人身自由等方式,或者利用妇女人地生疏、语言不通、孤立无援等境况,违背妇女意志,将其出卖给他人的,应该以拐卖妇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柬埔寨女子在华重婚

近期,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森干那重婚罪、偷越国(边)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该判决书显示,柬埔寨籍女子SOEMKANHA(中文译名森干那)生于1984年,小学文化,无业,被捕前居住在安徽省休宁县。

2020年8月17日,森干那因涉嫌犯偷越国(边)境罪被休宁县公安局取保候审;10月10日,被黄山市屯溪区法院决定取保候审; 10月30日经屯溪区人民法院决定逮捕,同日由休宁县公安局执行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森干那于2013年9月3日使用本人真实身份与福建省漳平市新桥镇产盂村王某登记结婚。2018年1月4日,被告人森干那与王某的婚姻,被漳平市法院判决离婚并生效。

但在2014年10月28日,森干那与王某的婚姻存续期间,其冒用柬埔寨人SORNROTHA身份与安徽省休宁县居民胡某结婚,并办理了多次居留许可居住至今。

此外,被告人森干那还冒用SORNROTHA身份信息办理了普通护照,用于办理中国境内签证等出入境证件,并分别于2014年10月15日在上海口岸入境;2019年3月7日、3月20日在广州口岸出入中国国境。

被告人森干那自愿认罪认罚,请求考虑其家庭情况对其从轻处罚。其辩护人关于森干那的犯罪事实及定性均不持异议,但提出森干那在休宁县已生活六年,并育有两名子女,且与王某的婚姻关系已经解除,重婚事实已不存在,社会影响较小等辩护意见,请法院对森干那在量刑上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屯溪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森干那有配偶而冒用他人身份再次与他人结婚;违反国境管理法规,冒用他人身份办理护照,三次偷越国境,情节严重,其行为已分别构成重婚罪、偷越国境罪,依法应予惩处。其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10月30日,屯溪区法院判决被告人森干那犯重婚罪,判处拘役二个月;犯偷越国境罪,判处拘役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实行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拘役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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