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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洪森总理:已起草柬埔寨进入紧急状态法令 [打印本页]
作者: 柬单网官方 时间: 2020-12-6 10:23
标题: 洪森总理:已起草柬埔寨进入紧急状态法令
【柬单网综合报道】12月6日上午,洪森总理发布“11·28”事件的通知,称已起草柬埔寨进入紧急状态的法令。
洪森总理提醒各省市政府密切注意所有营业场所,监督遵守卫生部防疫措施,防止疫情进一步传播。
洪森总理指出,Pedro店由于未遵守防疫措施,导致疫情在社区大蔓延。
“所有的市场和购物中心都必须遵守防疫措施,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等是每家店都应遵守防疫措施。如果不符合卫生部的防疫规定,政府有权利暂时关闭店铺。”
此外,洪森总理表示已经起草柬埔寨进入紧急状态的法令,但并未提交。因为一旦进入紧急状态,柬埔寨经济将受到极大影响,也严重影响民众的日常生活。
“我已经准备将这项法令递交给国王,但是目前仍未这样做。因为这样会导致柬埔寨经济完全崩溃。所以现在我想通过政府及卫生部的努力,全民参与抗疫,度过此次危机。”
洪森总理曾强调,该法案是柬埔寨在紧急状态下管理国家的重要法律工具。国家进入紧急状态的概率只有0.01%,但并不意味着没有进入的可能。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紧急法》在国家面临战争、国家安全遭到威胁,或遭遇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国家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严重混乱,以及严重的灾难等危险时,经国家首相、国会主席和参议院主席一致同意批准后,由国王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授权予政府实施戒严和总动员等权力。
《国家紧急状态法》规定,当国家宣布进入紧急状态后,政府有以下权力:
1.禁止或限制人民行动自由。
2.禁止或限制人民自由集会的权利。
3.禁止或限制人民工作。
4.禁止或限制人民出行。
5.采取适当措施处理由疾病暴发引起的公共紧急情况。
6.为应对紧急情况,而采取的延缓措施和人员疏散。
7.为应对紧急情况,管理所需的资金和服务。
8.商品和服务的定价权。
9.关闭公共或私人场所。
10.检测和管理各种形式的电信通讯信息。
11.禁止或限制散布可能引发恐慌的信息。
12.引入其他适当的措施。
*如果有必要,政府可以将权力下放给军队,以确保有效实施紧急状态法。
另外,《国家紧急状态法》还指出,违反规定的人将面临高达250美元罚款,甚至监禁一年;如果行为造成社会动乱,罪行加重至最高5年。
对于妨碍当局实施紧急状态行动及造成社会动乱和影响国家安全的人士,面临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截至12月6日上午,柬埔寨累计确诊346例,累计治愈306例。其中11·28事件社区感染病例为30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