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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故意散播新冠病毒,可判20年监禁 [打印本页]
作者: 柬单网官方 时间: 2021-3-11 13:42
标题: 故意散播新冠病毒,可判20年监禁
【柬单网综合报道】《防控新冠病毒和其他致命性传染病法》今天(11)上午获柬埔寨参议院通过。该法规定,如果有人故意散播新冠病毒,最高可判处20年有期徒刑
上述法案共6章18条,该法也授予政府更多的权利,禁止出行、禁止聚集性活动、禁止商业性活动、禁止工作场所等公共场所的活动,政府也可以封锁疫情区。
该法规定,逃避隔离或逃离隔离点,可罚款100万柬币至500万柬币;如果逃避隔离或逃离隔离点,导致他人感染新冠肺炎,可处6个月至3年有期徒刑,并罚款200万柬币至1000万柬币。
同时,新冠确诊患者逃避治疗或逃离治疗中心,可处1年至5年有期徒刑,如果导致他人感染,可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
此外,该法也规定,故意散播新冠病毒,可处5年至10年有期徒刑,如果有群体性或有组织性地散播新冠病毒,可处10年至20年有期徒刑。
而营业场所违反政府的防疫规定,将被勒令暂停营业,或吊销或撤销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