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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涉西港大楼倒塌案被判3年,中国被告维持原判 [打印本页]
作者: 柬单网官方 时间: 2022-6-16 08:55
标题: 涉西港大楼倒塌案被判3年,中国被告维持原判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高棉时报消息,6月15日,最高法院宣布,维持对一名中国被告被判3年的判决。该中国男子涉嫌于2019年6月,在西港第4区第3村的一栋7层楼房倒塌案,当时造成28人死亡26人受伤。
主审法官Kong Tarachhath认为,42岁的中国被告陈某(音译),租用土地建造大楼,是因致命倒塌而被定罪的5人之一,但也是唯一一个对判决提出上诉的人。
其他被告包括:48岁的建筑承包商邓某(音译)、29岁的混凝土承包商高某(音译)和45岁的女性谢某(音译)。一名在逃并被缺席宣判的越南被告为48岁的施工经理Nguven Huang。
“最高法院法官委员会维持对陈某的判决,因为法官委员会认为下级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并且是根据柬埔寨的法律作出的,”主审法官宣读了判决书。
“另一方面,法官委员会认为被告的判决和下级法院下令的赔偿以及损害赔偿范围是适当的,”他说。
Kong Tarachhath法官表示,西港省初级法院于2020年7月30日判处陈某、邓某和谢某有期徒刑3年,而高某和Nguven(缺席)分别被判处2年零6个月的有期徒刑。
他指出,法院还命令被告共同向案件中列出的受害者每人赔偿5000美元至25000美元。
其中,5000美元是给伤者的,而25000美元是给死者家属的。
Tarachhat法官指出,根据第29条和第207条,5名被告都被指控犯有3项“过失杀人、造成意外伤害和具有加重情节的损害”的罪名。
据了解,上述被告于2019年6月24日在西港的7层楼倒塌造成人员伤亡后被捕。上诉法院于2021年8月9日维持判决。不过,陈某继续向最高法院上诉,而其他被告没有。
柬埔寨建筑和木工工会联合会主席索坚称赞最高法院的判决,称受害者已得到伸张正义。
“我认为,尽管最高法院维持了对租用土地建造大楼的中国投资者的判决,但遇难者的家属并没有得到安抚,因为即使他们得到了赔偿,这笔钱也不能带给他们的亲人,恢复生命,”他说。
“另一方面,到目前为止,受害者还没有收到任何赔偿金。我们也不知道那些被定罪的人是否有钱向受害者支付赔偿金,”他补充说。
31岁的Chea Da是来自波罗勉省的一名受害者,他说,到目前为止,还没有收到倒塌建筑物业主的任何赔偿。在建筑工地发生的倒塌事故中,他的右臂骨折,背部受伤。
另一名来自波罗勉省的51岁农民Moul Sokhoeun说,她24岁的儿子是一名建筑工人,在建筑物倒塌中丧生。
她说,虽然儿子在2019年已经去世,但没有收到任何赔偿金。
Sokhoeun还表示,不知道法院下令被告为她的儿子赔偿多少费用。
在听证会上,中国被告陈某表示,自己不应该为此负责,因为并不是建造建筑物的人。
他说,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他是倒塌大楼的主人,但却聘请了邓某和高某来建造。
陈某指出,因为大楼倒塌损失了60万美元,所以没有钱赔偿受害者。
在上诉法庭听证会上,邓某、高某和习某也否认对大楼倒塌负有责任,因为那是一场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