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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烛光党副主席诽谤案:罚款1700万瑞尔,赔偿30亿瑞尔 [打印本页]

作者: 柬单网官方    时间: 2022-10-8 10:32
标题: 烛光党副主席诽谤案:罚款1700万瑞尔,赔偿30亿瑞尔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10月7日下午,金边市初级法院对全国选举委员会和柬埔寨人民党起诉烛光党副主席孙才的两起诽谤案宣判。

案例1:国家选举委员会对孙才的起诉,法官宣判:

1、孙才因公开诽谤被罚款900万瑞尔(约合2250美元)。

2、对被告的附加指控定罪如下:

2(1)、将判决决定张贴在被告人的住所,在首都省的乡分区选区的被告人住所的社区大厅和金边市法院的问讯处,为期2个月。

2(2)、在媒体上公布量刑决定8天。上述费用由犯人承担。

2(3)、采用电视等多种方式播放量刑决定书8天。上述费用由犯人承担。

案例2:柬埔寨人民党起诉孙才,法官宣判:

1、孙才被判有罪,因公开诽谤被罚款800万瑞尔(约合2000美元)。

2:对被告的附加指控定罪如下:

2(1)、将判决决定张贴在被告人的住所,在首都省的乡分区选区的被告人住所的社区大厅和金边市法院的问讯处,为期2个月。

2(2)、在媒体上公布量刑决定8天。上述费用由犯人承担。

2(3)、采用电视等多种方式播放量刑决定书8天。上述费用由犯人承担。

3、命令孙才向民事方支付30亿瑞尔的赔偿金。

孙才指责在第5届乡分区理事会选举有舞弊现象,因而受到国家选举委员会和柬埔寨人民党的两起控诉。

在这两起案件中,由金边市初级法院检察官代表,在全国选举委员会和柬埔寨人民党提出申诉后,决定以“公开诽谤”罪名指控孙才。

在2022年6月14日向金边市初级法院提起的诉状中,柬埔寨人民党律师基德称,孙才在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的未经证实的指控是不诚实的行为,歪曲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目的是指责柬埔寨人民党。

基德律师还要求金边市初级法院检察官依法调查、起诉和定罪孙才,并向柬埔寨人民党赔偿40亿瑞尔。

至于国家选举委员会的投诉,国家选举委员会要求法院以公开诽谤罪对孙才定罪。根据柬埔寨刑法第305条,要求孙才以书面形式向柬埔寨国家选举委员会写一封道歉信并公之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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