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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几人趁犯罪团伙不注意,偷偷从犯罪地跑回来,在去年回到了国内。”曾欢表示。
今年8月,被告人徐某、虢某、弓某主动投案,自此,一个相对完整的偷越国境犯罪链条也逐渐浮出水面。鉴于案情较为清晰,审判员结合全案情节当庭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徐某、虢某因犯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至八千元不等;被告人张某、弓某因犯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至一年四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五千元;被告人李某、扎某、自某因犯运送他人偷越国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