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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3月1日前,这些滞留柬埔寨人员立即回国 [打印本页]

作者: 柬单网官方    时间: 2023-1-15 18:59
标题: 3月1日前,这些滞留柬埔寨人员立即回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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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敦促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柬埔寨、金三角等境外地区南谯籍人员回国投案自首的通告

为严厉打击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依法整治跨境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予境外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敦促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柬埔寨、金三角等境外地区南谯籍人员主动投案自首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非法滞留缅北、阿联酋、柬埔寨、金三角地区等境外地区南谯籍人员(以下简称“非法滞留境外人员”),是指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籍在缅北、阿联酋、柬埔寨、金三角等境外地区从事电信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偷越国(边)境、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及持证出境逾期未归国等违法犯罪人员。

二、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回国后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视为自首。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3月1日前主动自首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较轻的,依法免除处罚。准备回国自首的,应在回国前7日内通过电话或者委托亲属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回国。主动回国并提前报备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以犯罪论处。对未提前报备又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人员,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非法滞留境外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拒不接受党委政府、公安机关劝返,在2023年3月1日之后仍滞留境外地区及不通过合法渠道回国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实施且不限于以下相关惩戒:

(1)本通告发布后,仍不主动向户籍地镇(街道)村(社区)、派出所报告,在规定时间内仍拒不回国的,将依法依规作“下落不明”处置,依法冻结户籍,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视情况申报注销户籍。依法依规停止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医疗保险等业务办理。

(2)限制本人信用卡消费、冻结名下所有银行卡、暂停名下手机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对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及与其有资金、通讯往来的直系亲属银行账户、支付宝交易账户、微信交易账户一律予以冻结。

(3)对非法滞留境外人员直系亲属拒不配合、且为其支持和提供违法犯罪帮助的,将实施严厉的惩戒制度,在考录招聘等方面从严审查,取消直系亲属所有优惠政策。

(4)对经过多次开展劝返工作仍拒不回国的,公安机关在查清事实、确认涉嫌犯罪后,将依法上网追逃,全国通缉。

四、非法滞留境外人员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以及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或者有积极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予处罚。举报电话:110,0550-3911110。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非法滞留境外地区人员提供隐藏处所、财物、交通及通讯工具,为其通风报信或者提供其他便利条件帮助其逃匿。以上行为经查证属实,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南谯非法滞留境外高危涉诈人员名单(14名)

             南谯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

             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3年1月5日



南谯籍非法滞留境外高危涉诈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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