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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柬埔寨《反电诈法》草案:无需定罪,即可没收涉诈资产 [打印本页]

作者: 柬单网官方    时间: 2026-4-2 14:34
标题: 柬埔寨《反电诈法》草案:无需定罪,即可没收涉诈资产

《反电诈法》草案规定,对涉诈或相关犯罪所得购置的资产依法实施没收

柬单网报道,3月30日,柬埔寨副首相兼司法部长高乐表示,《反电诈法》草案将引入“独立型洗钱犯罪”机制,允许执法机关在特定情况下,对涉嫌来源于电诈或相关犯罪所得购置的资产依法实施没收,显著强化对电信网络诈骗及其非法收益的打击力度。

高乐指出,该机制的一大突破在于,即便相关上游犯罪尚未完成定罪程序,执法机关仍可依法对相关资产启动没收程序。这一制度突破了传统《反洗钱法》中“需以基础犯罪定罪为前提”的限制,属于更为独立、前置的资产追缴模式。

他进一步解释称,当资产所有人无法提供合法来源证明,且相关资产被合理怀疑与电诈或其他犯罪活动有关时,执法机关即可依法介入处置。该立法不仅符合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的国际标准,也借鉴了包括新加坡在内的部分国家实践经验。

高乐强调,引入该机制体现了政府打击利用信息技术实施洗钱行为的坚定决心,同时也有助于柬埔寨在未来反洗钱国际评估中争取积极结果。根据安排,柬埔寨将于2028年接受新一轮相关评估。

回顾过往,柬埔寨曾于2011年和2019年两度被FATF列入反洗钱“灰名单”,在持续推进改革措施后,于2023年成功被移出。然而,柬埔寨国家银行行长谢丝蕾今年1月曾指出,随着电诈案件报告持续增加,柬埔寨仍面临再次被列入灰名单的潜在风险。

据介绍,《反电诈法》共设五章二十四条,明确规定五类主要刑事罪名,包括电信网络诈骗罪、组织或领导诈骗中心罪、招募或培训实施诈骗罪、非法收集个人信息罪以及特定形式的洗钱犯罪,初步构建起系统性的反诈骗法律体系。

在量刑方面,相关犯罪的基础刑期为5年至10年;对于情节严重或涉及重大犯罪的案件,最高可判处30年有期徒刑甚至终身监禁,并可处以最高10亿瑞尔(约25万美元)的罚款,同时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资产。

来源:柬媒
编译:Yuan
校对:小米


作者: 贡布榴莲    时间: 2026-4-2 14:59
希望,有法必依,违法必究。
作者: ✈️LeeBuy2025    时间: 2026-4-2 15:14
不用定罪??
作者: 无聊的蘑菇    时间: 2026-4-2 16:18
全部没收!

作者: 云深    时间: 2026-4-2 16:23
严禁一些!

作者: 柬东柬西    时间: 2026-4-2 16:28
再来!

作者: 十年前后    时间: 2026-4-2 19:19
这样柬埔寨的经济地产房产几乎所有不动产直接崩盘.完全就是直接无理由没收
作者: 秦汉牧马河    时间: 2026-4-2 19:41
好的好的
作者: 青松(柬埔寨)    时间: 2026-4-2 19:47
好!加油
作者: 我是导演186715    时间: 2026-4-2 20:07
瞎鸡巴搞
作者: 无所谓129    时间: 2026-4-2 20:55
现在要的是效率,不然跑了咋办
作者: 永强    时间: 2026-4-2 21:01
过度执法
作者: 银弧    时间: 2026-4-2 21:56
执法者可以随意没收任何资产了
作者: 67c66a77df7dc    时间: 2026-4-2 22:37
好的   
作者: 夜鹰    时间: 2026-4-2 23:01
加油!
作者: 原始逻辑    时间: 2026-4-2 23:18
“没收财产”才是目的
作者: 楚香阁098661188    时间: 2026-4-2 23:52
越来越严格
作者: 梦醒忆悲凉    时间: 2026-4-3 04:58
超前意识
作者: 为民除害    时间: 2026-4-3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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