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某、欧某未婚妻、欧某准岳母、上尉警察朋友2026年4月27日上午10时许,本人在金边机场移民局办理事务期间,上述四名被控告人突然向本人冲来。因感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本人被迫躲避至马路对面。随后,欧金城对本人实施暴力行为,用手勒住本人颈部并将本人压制在路边栏杆上,致使本人呼吸困难、生命安全受到严重威胁。在此过程中,其余三人不仅未予制止,反而在现场散播对本人不利言论。本人为摆脱生命危险,被迫反抗后暂时脱身。但随后,在不明真相的第三方协助下,本人被强行捆绑双手并持续受到控制。同时,SUM NIKA从本人裤袋中取走手机,剥夺本人对外联系能力。随后,Administrative Police Post Kakab辅警到场,但未依法解救本人,反而在本人被捆绑状态下将本人带至警局,并未及时解除限制措施。在警局内,在未充分调查事实及未提供翻译协助的情况下,警方仅听取对方单方陈述,即限制本人自由活动。更为严重的是,在本人翻译尚未到场、未征得本人同意情况下,警方配合上述四人,强制将本人带离警局,并押送至Takhmao City Police Station。在转移过程中,本人再次被强行控制并被剥夺通讯工具,处于完全失联及高度恐惧状态。到达大金欧市警察局后,在对方单方陈述及压力下,对方提出要求本人支付2000美元。期间有翻译明确向本人转达“不支付将被逮捕”的威胁。在持续威胁及精神压力下,本人被迫借款并向指定账户(账户名:HAK PAO,账号:007851312)支付500美元,并在非自愿情况下签署所谓“调解协议”。
https://vt.tiktok.com/ZS9AeYf4Q/

tiktok6万观看1157点赞

柬埔寨国家警察总局在线提交案件

他们的警察同伙

她未婚妻

他准岳母

他警察同伙

他身份证

他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