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柬单网

标题: “微信转账加个动作”热搜第一!律师回应 [打印本页]

作者: 今儿个热讯    时间: 昨天 13:57
标题: “微信转账加个动作”热搜第一!律师回应

11月2日

话题#微信转账加一个动作#

登上热搜第一

 


 

有博主建议

大家在微信转账时

记得申请“转账电子凭证”
并称
“这种带姓名、带微信官方公章的
微信支付凭证
可以替代易篡改的微信支付截图
是法院唯一认可的依据”

 
引发热议的同时
有网友就此提出疑问——
这真的是法院唯一认可的
有效证据吗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陈松涛律师表示,“带公章的微信电子凭证是法院唯一认可的微信支付有效证据”的说法是错误的,该凭证只是效力更强的核心证据,绝非唯一依据。
 
律师向记者解释,带微信官方红章的微信转账电子凭证,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认可的正规电子数据原件,凭证内包含双方实名信息、交易时间、金额、转账备注,规避了普通截图易篡改、易伪造的缺陷,是法院采信度极高的核心证据。
 
但符合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要求的微信转账原始截图、完整未删的账单录屏、当庭展示的手机原始交易记录,也都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电子数据范畴,只要能和其他佐证形成完整证据链,法院同样会依法采信。

上海市公安局“803反诈”

曾发布视频提醒

 

 

具体该怎么做呢?

 

  • 添加转账说明:转账时务必点击“添加转账说明”,清楚备注转账用途。

 

 

  • 申请电子凭证:待对方收款后,可以在“服务”里选择“钱包”,点击“账单”找到这笔转账的记录,点击左下角申请电子凭证,并选择展示对方的姓名。

 

 

 

 

 
  • 留存证据效力:带有官方印章的电子凭证具有法律效应。如果是借钱或者转账被骗,这个备注加凭证就能派上用场了。

 

 

律师也进一步说明,仅靠电子凭证只能证明双方发生过资金往来,无法直接证明这笔钱是借款、货款还是赠与,必须搭配转账前后的聊天记录、催要记录等材料,锁定款项的实际用途,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支撑诉讼主张。

 

律师建议,涉及微信资金往来的当事人,不要轻易删除手机里的原始微信聊天和交易记录,如果涉及开庭,开庭时建议携带原始载体当庭核验,这是电子证据被采信的核心前提。转账时明确备注款项性质,再申请带对方实名的电子凭证,是普通人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留证方式,能大幅降低后续维权的举证难度。

 


来源:新闻晨报综合“803反诈”、钱江视频

 


作者: 九老板    时间: 昨天 14:19
好的好的
作者: LED广告屏    时间: 昨天 16:36
不错。  
作者: 67c669f01d7d0    时间: 昨天 20:00
加油。
作者: 柬影    时间: 昨天 21:14
看一看
作者: 原始逻辑    时间: 昨天 23:23
真复杂
作者: 夜鹰    时间: 1 小时前
加油!




欢迎光临 柬埔寨柬单网 (https://www.58cam.com/) Powered by Discuz! X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