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有条新闻,大意是说越南一男子因追不到学妹,因爱生恨,夜晚时偷偷闯入屋子,对学妹施暴2小时,造成其身体多处受伤。这也太无耻了吗?
据马来西亚《星洲日报》报道,27岁的越南男子吴越同追求22岁黄丹兰多时,但都被拒绝。男子每次看到女孩和别人出去时会感到沮丧和嫉妒。 5月31日晚间,黄丹兰和朋友们在一家餐馆用晚餐后,回到黄连山街的屋里。吴越同尾随黄丹兰,并趁机潜入其屋内。
根据受害人客厅中的监视摄像机画面显示,二人一开始坐在房内谈判,但吴越同越谈越气,直接往黄丹兰揍去,开始了反复殴打。
尽管黄丹兰跪下求饶,但吴越同仍然不放过她,继续以极其残酷和暴力的方式虐待女孩,还拉着她的腿,把女孩扔到房间周围,甚至用椅子撞到了受害者的头部等。
施暴事件发生了2小时,直到被人发现并进行干预,事件才停止,黄丹兰也被送往医院接受治疗。医生诊断,黄丹兰头部臃肿、肋骨受损,脸上也有不少疤痕。
黄丹兰表示,在医院住了两周后,她的健康状况在逐步恢复,但她的心理仍受到影响,尤其男子之后还不停对其进行口头凌虐。
让我想起国内也时常有类似 求爱不成,用硫酸泼女生,对其造成终身伤害;还有更狠的,因为被拒绝,将女生从19楼推下去。。。因爱生恨其实恰恰是一个人无能的表现,尤其是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就像那些小孩子不让吃糖就耍赖一样,真希望这样没出息的男人灭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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