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瑞金警方通过劝返、抓捕等方式
刘某东(瑞金人)等4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
顺利入境归国
为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劝返工作
再添战果!
4月18日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谢某涛(瑞金人)、郭某林(瑞金人)被瑞金警方通过政策感召、亲情感化等方式回国投案自首
经查,刘某东(瑞金人)、邹某(瑞金人)在滞留境外的四年多时间被瑞金警方多次敦促其回国投案但该二人仍拒不回国还声称在缅甸地方武装担任职务4月21日在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警方将该二人抓获归案现二人均已被押解回国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等待他们将是法律的严惩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针对当前缅北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严峻复杂形势瑞金市全力推进境外涉诈重点人员逼投劝返工作
4月7日,瑞金市召开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调度会。赣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瑞金市委书记尹忠出席并讲话,高位推动反电诈工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本周,瑞金市委副书记、市长刘春林亲自带队前往云南省对接调度反电诈工作,与重要单位建立畅通高效的协作机制,为我市滞留境外人员劝返工作开展奠定有力基础。
今年4月份以来在劝返工作专班和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瑞金市已成功劝返5名、抓获4名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对滞留境外涉诈重点人员形成了有力震慑!接下来瑞金市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强化边境警务执法合作持续组织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动依法缉捕涉诈人员不断扩大行动战果
警方在此正告非法滞留境外人员要清醒地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尽快回国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
滞留境外人员家属
也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工作
积极告知法律政策,全力感化
劝告其尽快回国返乡
同时,也告诫辖区广大人民群众
不要轻易相信境外高职高薪诱惑
避免误入歧途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多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或者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人数众多的;
(三)造成被组织人重伤、死亡的;
(四)剥夺或者限制被组织人人身自由的;
(五)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检查的;
(六)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七)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 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偷越国边(境)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始终保持“零容忍”
坚决重拳出击,严厉打击
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发布:宣传科
来源: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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