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柬单网综合报道】据柬媒消息,金边市警察局于12月5日逮捕一名涉及开具空头支票的男子。根据金边初级法院判决,该名被告名为本利达,其行为已构成《可流通票据及支付交易法》第231条所规定的“未履行对可流通票据的相关义务”罪名。
法院文件显示,相关违法行为发生于2023年12月28日,地点位于金边市。经审理,法院决定对本利达判处18个月有期徒刑。
除刑事处罚外,法院还责令本利达向本案原告偿还借款共计10,534美元,并额外赔偿精神损害费用4,000,000瑞尔(约合1,000美元)。
来源:综合自柬媒
编译:Yuan
校对: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