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边市副市长洪速乐迪要求各类集中居住场所业主有效落实政令
柬单网报道,3月24日,金边市政府再次重申《关于集中居住场所安全管理的政令》相关规定,要求各类集中居住场所业主及管理方严格履行法定义务,强化安全管理。对于违规行为,将依法处以高额罚款,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刑事责任。
金边市副市长洪速乐迪表示,集中居住场所涵盖住宅小区、公寓、酒店及各类出租房屋等。相关业主与管理人员必须全面了解并严格遵守上述政令要求,避免因不熟悉规定而触犯法律。
他指出,政府近期已组织开展政策宣讲活动,并通过问答互动等形式,帮助业主和管理人员加深对法规内容的理解,提升依法合规意识。
针对外籍人员管理问题,洪速乐迪特别强调,若业主或管理方将房屋出租给外国人,却未依法向主管部门申报其居住信息,一旦相关人员涉及违法犯罪行为,将按每人处以400万瑞尔(约合1000美元)罚款。若涉及人数较多,累计罚款金额将十分可观。
他呼吁,相关主体务必提高法律意识,严格履行申报责任,防止因疏忽而承担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金边市相关官员蔡维拉表示,该政令的出台旨在进一步强化执法部门对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尤其是在当前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背景下,通过规范集中居住场所管理,有助于提升排查与打击效率。
他补充称,政府开展宣讲活动的核心目的在于增强业主责任意识。如发现异常或可疑情况,应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报告,以有效预防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同时避免自身承担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政令第19条规定,集中居住场所业主或管理人员未履行外籍人员居住申报义务的,将被处以每人400万瑞尔(约合1000美元)罚款,并可能因造成相关后果承担进一步法律责任。第20条则明确,如存在故意隐瞒或允许非法入境外籍人员居住的行为,同样按每人400万瑞尔(约合1000美元)处罚,且不排除追究刑事责任的可能。
金边市政府表示,将持续加大执法与监管力度,确保相关规定落到实处,切实维护社会治安与公共安全秩序。
来源:金边市政府
编译:Yuan
校对: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