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Ly Kent 编/Ly Kent、胡思云
1955年的吉隆坡。 图片来源:Ross/Fairfax Media via Getty Images
过去,英国只将华人视为殖民地的人力、经济及专业知识资本,不希望他们在政治范畴有所表现。1930年,海峡殖民地政府通过法令,宣布国民党在当地为非法组织。抗议该法令的民国政府,则保证国民党没有兴趣干涉马来亚与英国事务。美国拉洛奇大学社会学教授Azlan Tajuddin认为,散居马来亚的华人,对国民党专注本土、忽略他们的做法愈益不满。因为身在外地的他们,希望推动的政治议程,乃着重于马来亚华人本身,而非中国本土。
国民党在马来亚,同样面对马来亚共产党(MCP)的竞争。1937年爆发第二次中日战争,国共暂时合作;马共领袖亦加强与马来亚国民党员接触。Tajuddin 认为,马共以在马来亚建立中国卫星国的终极目标,令马来亚国民党员开始欣赏前者的共产主义事业,因为这意味他们长远会趋向集中于马来亚发展。马共是中国共产党在当地的分支机构,亦在1930年的非法组织之列,许多马共成员便进入马来亚及新加坡的华人组织活动。此外,马共又成功动员各种与华工福利有关的运动、渗透华文学校,不断加强反殖宣传。
Tajuddin指,共产党比国民党更能回应华人在当地社会、政治上感受到的格格不入及茫然情绪,于是马共的反殖主张,得到大量海外华人支持。殖民时期的华人移民认为,马来人在当时只是被征服、沦落的身份,故与早期的峇峇不同,他们不认为有必要融入马来文化。尽管有人在经济上取得成功,更倾向留在马来亚生活,但留下来意味要服从以马来苏丹们为最高文化象征的制度,这令他们反感。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马共组成马来亚人民抗日军(MPAJA)。即使实际抗日规模不大,但他们在马来亚捍卫社区的信念,赢得英国人及大多数中国侨民的青睐。战后,马共即取得合法政治地位为奖励,加上国民党在马来亚势力的消退,马共成为主导当地华人的政治组织。英国更一度授权马来亚人民抗日军的成员,临时协助马来亚战后治安。但 Tajuddin 表示,此举带来灾难后果—— 马共向战时涉嫌与日本人合作的人士发起报复,其中包括很多住在偏远丛林的马来村民。他认为往后数年,马来人一直记恨马共在战后的暴行,为本已脆弱的两族关系添上伤痕。
1949年2月,英籍及马来族警察向一名老华人查询马共在该地区的活动。 图片来源:Bert Hardy/Picture Post/Hulton Archive/Getty Images
1946年,英国推动成立马来亚联邦(Malayan Union),为当地独立作出准备。其中,英国提出马来亚联邦公民身份,让所有人不分种族,皆享有平等的权利引发争议。对数百万华裔及印裔人士几乎无条件的开放入籍,会令当下的马来人人口比例变得愈来愈低。而联邦的共和构想,亦冲击马来苏丹们身为邦国元首拥有的权力。马来精英阶层担心自己的政治主导地位可能受损,遂与马来民族统一机构(巫统,UMNO)及其他马来民族运动联合起来。巫统以政党身份,威胁英国废除其马来亚联邦构想。
1948年,英国不想冒失去马来亚政治经济长远利益的风险,决定终止马来亚联邦,并根据“马来亚联合邦协定”(Federation of Malaya Agreement),于同年1月成立马来亚联合邦。巫统并要求回复马来苏丹们的政治地位、撤销前联邦下的公民法律,提倡“马来人的马来亚”(Malaya for Malays)。Tajuddin认为,马来亚联合邦成立前的华人,政治上多认同马共,立场过于保守,未能跟即将独立的马来亚政府在谈判桌上谋取更大利益。
6月,马共创立的马来亚民族解放军(MNLA)开始袭击橡胶园、矿场、警局,并策划火车出轨、烧毁工人房屋,联合邦进入紧急状态。以丛林为基地的马共武装分子,取得贫困的华人支持,称行动为“反英民族解放战争”。Tajuddin 指,陈平带领的武装行动具种族本质,尽管马共成员人数已减少,但当地华人的政治身份认同并未真正脱离马共。对马来人而言,华人通过共产主义表达其民族意识,反映他们对马来亚的不忠诚。如此一来,华人在他们心中,已超过“逾期”居留的身份,更需要进一步缩减其权利,或将之全部驱逐。
中共在1949年赢得中国政权,使不少期待祖国统一已久的人尝试返回中国。不过,马来亚仍有许多华裔穷人选择留下,希望通过马共取得理想结果。直至 1951年,政府有力的平乱行动,严重打击马共及其追随者的士气。Tajuddin 认为,此时马来民族主义的兴起,加上英国为保日后经济利益,采取谨慎的政策,遏止了以中国为中心的中华民族主义者,在当地建立“祖国”身份认同的工作。此后,英国意识到需要有华人盟友组织,引导低下阶层的华人,摆脱过去激进的民族主义思想,由受过英国教育、华商精英组成的马华公会(MCA)便成为支持对象。
1952年,马华公会便与巫统达成联合的权力分享关系。巫统拥有巨大政治影响力,马华则掌握金融财富,两者和马来亚印度国民大会党组成的联盟,在1955 年赢出独立前唯一的大选。而在起草“联邦宪法”时,双方协议承认马来人在土地所有权及民政管理上享有特殊地位,合资格的华人则可获授完整公民身份。
Tajuddin表示,结局并非如大多数华裔所望,但在当时,接受成为“次等公民”(secondary citizenship)已是唯一的选择。他又认为,中国侨民在当地获得的全新政治身份,能暂时缓解由文化、归属感有别而产生的不安感。新政治身份要求华人接受他们不再是马来亚华人(Chinese in Malaya),而是华裔马来亚人(Chinese-Malayan)。至于独立后的政治身份认同问题,是否“缓解”至今,抑或再起变化,则是后话。
上篇链接:南洋华人如何选择文化身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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