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将车子停在太子中央广场,然后我在理发店理发,洗头。当我从理发店出来之后,车没了,钥匙在我身上。我当时反应的车子被人偷了。找物业。太子中央广场的物业我就是自杀死,他们都不让我看监控。也不报警。
最后和车主一通气,让我到西港找车主处理。车子是我租的。在我合同没有到期之前,车子的使用权是我的。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把车子给开走了,他就是属于盗窃。然后车子在金边开着的,非要我到西港去处理,这是为什么呢?是想让我到西港,然后把我抓起来吗?这幕后是否隐藏着一个买卖人口的犯罪组织?
在柬埔寨遭受不公平待遇。却无处申冤。车主从去把我车开走到现在为止,已经快24小时了。我的一个电话都没有接。一个消息也没有回。中介就让我到西港,昨天晚上我到达西港车费70美金,来回140。到了西港之后,又说明天见我,这1系列操作开支一般正常人是受不了的,他把我当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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