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西港法院重判三名中国籍被告,涉绑架与持枪等多项重罪,最高获刑25年
柬单网报道,6月4日,西港省初级法院发布通告称,该院已依法对3名中国籍被告作出判决,案件涉及有加重情节的非法拘禁与绑架、非法持有武器以及使用伪造公共文件等多项罪名。
通告显示,该案由合议庭于2026年6月3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法院认定,被告傅阳敏(音译,约33岁)与傅景鹏(音译,约33岁)共同实施有加重情节的非法拘禁与绑架行为,情节包括勒索及实施酷刑或残忍对待,同时还涉及非法持有武器及使用伪造公共文件等罪名。法院依法判处两人各有期徒刑25年,并各处罚金600万瑞尔(约合1500美元)。
另一名被告蔡茂子(音译,43岁)被认定为共犯,参与上述有加重情节的非法拘禁与绑架犯罪,并涉及非法持有武器及使用伪造公共文件等行为。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600万瑞尔(约合1500美元)。
法院指出,该案犯罪行为发生于2025年5月9日至5月11日期间,作案地点包括西港第1分区、第4分区以及斯登豪县等多处场所。
此外,法院裁定对三名被告执行永久驱逐措施,禁止其再次进入并在柬埔寨境内居留;涉案相关物证依法予以没收处理。
来源:西港省初级法院
编译:Yin
校对:小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