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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柬埔寨企业雇佣外国人的特殊规定 [打印本页]

作者: momo55    时间: 2020-10-18 12:49
标题: 柬埔寨企业雇佣外国人的特殊规定
劳动和职业培训部(“MLVT”)于2020年8月14日发布了关于外国人就业特殊条件的第277/20号规定(“Prakas 277”),允许雇用超过劳动法规定的外国雇员配额上限(占柬埔寨雇员总数的10%)的外国人。

根据Prakas 277,受《劳动法》第1条范围管辖的企业/机构,如果需要雇用雇员,但无法找到能够胜任工作的柬埔寨公民,则可以根据特殊情况提出雇用超过柬埔寨雇员总数10%的外国公民。

如若需超比例雇用外国人,企业/机构所有者或董事必须:

向MLVT部提交雇佣外国人的申请,并附每名外籍雇员的书面雇佣合同;

通过向外国工人集中管理系统(“FWCMS”)申请外籍员工工作许可的相关申请:https://fwcms.mlvt.gov.kh/

支付MLVT和经济和财政部规定的签发外国雇员工作许可证的官方费用;

以及提交有效签证/居留许可。

如未按规定处理,将会受到处罚。

卓智点评:各企业在每月申报个人所得税时要注意中国员工与柬埔寨员工的比例,以免中国员工超过柬埔寨员工10%的上限,导致不必要的罚款。同时中国员工的工资金额也要相对合理。

此处提供的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法律建议。对于所有具体情况,应向合格的财税顾问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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