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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广西男子务工身亡,家属质疑死因 [打印本页]

作者: 柬单网官方    时间: 2022-5-14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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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高棉渣渣辉    时间: 2022-5-14 10:03
8万美金
怎么说呢
我个人觉着不多吧

作者: 柬单爱    时间: 2022-5-14 10:08
哎 说走就走了
工厂也有工厂的难处 但是一般工厂应该有赔付标准吧
虽然不清楚具体情况是什么
人道主义赔偿1万美金 说不过去
不知道这类在国内一般怎么赔偿
作者: zbz沉默是金    时间: 2022-5-14 10:30
阿弥陀佛
作者: DM2022    时间: 2022-5-14 10:31
让我们看看这个案件,家属认为厂方是不是应该负责,从二个角度来讲。第一 是否构成工伤,员工在工作时或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48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第二 至于是不是转院引发的死亡,这个就没法认定了!如果家属认为是因为医疗失误导致死亡的,可以申请尸检!所以家属可以按照工伤和单位谈赔偿!
作者: 霞光普照    时间: 2022-5-14 10:33
悲伤的事
作者: James_Mao    时间: 2022-5-14 10:33

作者: 何须叹离别    时间: 2022-5-14 11:10
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可以适当赔偿.
作者: 苏韦万里    时间: 2022-5-14 11:18
工厂是无耻的大无赖!
作者: 老黑说事    时间: 2022-5-14 11:26
别和这边的工厂扯淡,直接去他们国内公司总部去闹,就用下三路的招:公司门口摆灵堂,老总别墅放花圈,横幅拉上一礼拜,不信问题不解决
作者: 思想者的理想    时间: 2022-5-14 11:33

作者: 卓越人生    时间: 2022-5-14 11:40
劳伦斯,优尼康。难啊
作者: 湖湘儿女    时间: 2022-5-14 11:50
再怎么说来到你们公司工作,至少善后工作要做啊,一条人命就值1万美金吗?
作者: Yuhui    时间: 2022-5-14 11:54
束手无策
作者: 黄种人888    时间: 2022-5-14 12:02
逝者是我的舅舅,在外无依无靠,恰好认识我们当地的一位善良的朋友,全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他不求回报,问他为什么能帮我们,委托人说只因为我们都是中国人。他是我们全家人的恩人
作者: 湖湘儿女    时间: 2022-5-14 12:02
人死了什么都没了,唉,在外面还是保重自己身体啊,不要太拼了。
作者: 湖湘儿女    时间: 2022-5-14 12:06
请收下我的膝盖
作者: 卓越人生    时间: 2022-5-14 12:07
8万美金不多,一条人命啊
作者: 黄种人888    时间: 2022-5-14 12:12
逝者是我的舅舅,在外无依无靠,恰好认识我们当地的一位善良的朋友,全家人的希望都寄托在他的身上,他不求回报,他是我们全家人的恩人        ,希望有个好结果,能早日把骨灰寄回国入土为安
作者: BOWEN    时间: 2022-5-14 12:12
这边医疗水平太差,尤其手术这种关乎生命的治疗方案,一定要选择好医院!慎重啊!
作者: 坎坷的南巴仔    时间: 2022-5-14 12:15
这92岁老母亲痛失44岁儿子,真的是白发人送黑发人,就算不是工伤,出于人道主义补偿也是应该的,快五十岁才生的儿子,换谁都受不了。
作者: 电梯销售    时间: 2022-5-14 12:15

作者: 喝水的鱼    时间: 2022-5-14 12:23
  为一条鲜活的生命而惋惜,为在柬埔寨谋生的中国人感到痛心。看了新闻,心久久不能平静!是怎么样的公司老板,才会如此麻木如此冷漠,出事相近一个多月依然不露面来面对逝者家属的诉求?按照柬埔寨的劳动法,入职的员工应该买有意外保险的,这个时候,家属的要求并不过份且合理,为何公司老板一再躲避着不出来解决问题呢?我们将继续关注这件事情,让逝者早点魂归故里入土为安!
作者: 刘小臭    时间: 2022-5-14 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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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M2022    时间: 2022-5-14 12:25
心源性心脏病死亡率95%!就是在中国也不一定就得回来!做手术!做介入吗?植入支架?肯定是植入支架时,引起心力衰竭!正常的!不做100%死,做99%死!
一路走好!
作者: DM2022    时间: 2022-5-14 12:28
皇家医院肯定没做心肌酶谱,只是做了一个ECG !皇家医院一个支架最起码5万美金!老板当然不肯付!
作者: 桂林阳朔的    时间: 2022-5-14 12:29
天呢?以前他是我车缝部主管,他身体不错的啊!在医院做手术后挂的吗?
作者: DM2022    时间: 2022-5-14 12:31
奉劝各位老板,入职时切记要做入职体检!防范于未然!这钱省不了!
作者: 光华国际    时间: 2022-5-14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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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提姆    时间: 2022-5-14 12:51
这是柬埔寨,不是中国法律范围之内,这些人总是按中国法律来思考这些问题,逻辑癌。
作者: 五福好运    时间: 2022-5-14 12:56
希望工厂方面能够给家属正面积极的态度,去协商应尽的赔偿义务,以告慰逝者及安抚逝者家属!!!
作者: 马大哈    时间: 2022-5-14 13:04
工厂能第一时间送皇家医院,也算不错了。皇家那价格
作者: 黄月利    时间: 2022-5-14 13:05
2022年4月11日下午2点16分,他微信来说,工厂人送他到金边最好医院皇家医院治病,到第二天晚上9点52分,有一个自称工厂的同事说人过世了。过世的时候是在甘密医院过世,不是在皇家医院,请兄弟姐妹们帮我分析一下,这是不是错过最佳的治疗机会,到现在一个多月了,工厂还说跟他们没关系,人道主义给家属1万元美金,一条命就这样说没就没了。
作者: 黄月利    时间: 2022-5-14 13:16
太可怜啦
作者: 雨下    时间: 2022-5-14 13:17

作者: 听雨轩    时间: 2022-5-14 13:18

作者: 黄种人888    时间: 2022-5-14 13:21
无良工厂,望早日能把骨灰带回家入土为安
作者: FL82311154    时间: 2022-5-14 13:23
良心账,,,家属也是差不多行了!工厂要负责善后!各个方面都要有人去沟通去办!真的在国外不容易办太难了,柬埔寨的人的脑袋根本不跟国人没法形容!感觉工厂你还是挺负责认的
作者: 黄月利    时间: 2022-5-14 13:26
4月11日下午他微信来说工厂送去金边最好皇家医院治疗,到4月12日晚上9点50分说人过世了,过世时拍照过来的医院是甘密医院,前后不一致。
作者: 秦汉牧马河    时间: 2022-5-14 13:26

作者: A黄惠    时间: 2022-5-14 13:31
工厂出来面对才是事实,该赔偿多少就多少,这样逃避真不是办法。
作者: 黄月利    时间: 2022-5-14 13:38
中国人不是吗?
作者: DM2022    时间: 2022-5-14 13:46
但是呢48小时的认定标准是中国国内的!柬埔寨没有工伤的说法!柬埔寨员工当地赔偿标准是2500-5000美金!是指意外,不包括疾病!
作者: 黄月利    时间: 2022-5-14 13:48
我希望厂方领导及时站出来协商好,不要再拖下去。
作者: 顺一    时间: 2022-5-14 14:01
对于一个上92岁老母,下有个未成年儿子,妻子身体又患有腰间盘突出及高泌乳素,需要长期吃药不能干重活,家庭的顶梁柱轰然倒塌。事情前后一个多月还未处理,厂方代表却只愿给1万美金善后,人命比草贱?!各位同胞说说,这有天理吗?
作者: 邀请函工作证明    时间: 2022-5-14 14:09
哎呀,友好相处,走好,
作者: 邀请函工作证明    时间: 2022-5-14 14:17
友好相处
作者: 铺别墅厂库土地    时间: 2022-5-14 14:20
看上面的内容和评论,我觉得工厂如果效益好,就给人道帮助吧!人没了不能复生,钱没了也许可以重复努力,最少也起码按最低的标准帮助,当然工厂如果面临资金问题就难搞,回到大局问题,在柬埔寨,人的生命健康和安全太多太多危险,CTM的又被控制机票和隔离,死亡率是必然的高过。。死了还得欺诈火化费,这是什么地方啊,说是佛度的地方,虽然相对压力少,但是处处都是要命要钱的,还有一个问题,44岁往生者的老母亲92岁,生孩子48岁?厉害,人死了什么争论都意义不大,有过没过都已经错过,赡养扶助老幼病残才重要。
作者: 中国超市批发    时间: 2022-5-14 14:21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去世,算不算因工死亡?
认定工伤的典型原则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但是,在执行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比较模糊情况。



小编曾大型国有企业工作,多年负责社会保险业务,曾办理工伤认定及赔付100多人次,对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赔付等流程都比较熟悉。今天给大家分享几个典型的工伤案例:



案例1:职工A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在活动现场突发心脏病死亡,后被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视同因工死亡”。

案例2:职工B在上班过程中感觉身体不舒服,于是请假回家,当晚到医院抢救无效死亡,被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视同因工死亡”。

案例3:职工C出差,在酒店突发心脏病,被立即送往医院,当晚抢救无效死亡,后来被社保行政部门认定为“视同因工死亡”。



法律依据: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因工死亡”。



这里有一条“很残忍”的分界线: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当场死亡,或者48小时之内死亡,才算“因工死亡”,经抢救超过48小时后死亡,就不能算“因工死亡”了。



另外,国家《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1、故意犯罪的;2、醉酒或者吸毒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所以,案例4:职工在办公室“自杀身亡”,就不能认定为“因工死亡”。

现在要厘定抢救的时间是48小时以内死亡还是抢救时间48小时之后才死亡
作者: ad778877    时间: 2022-5-14 14:25
路过
作者: 柬言柬语    时间: 2022-5-14 14:25
所以,在什么地方工作都不能死心塌地的帮老板卖命,你死了,火化钱都不可能帮你出!
作者: 你我今天    时间: 2022-5-14 14:50
在这里你质疑有屁用如果能不来最好不要来东南亚国家。
作者: JunK    时间: 2022-5-14 14:54
打工人真的可憐
作者: 湖湘儿女    时间: 2022-5-14 14:59
人都死了一个月了还扣着别人三四月份的工资这是一个什么公司,就算你赔偿谈不拢,你也不能扣着别人三四月份的工资不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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