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单网报道,8月17日凌晨,金边市监狱5名中国籍在押人员企图逃跑,值守狱警发现后立即采取行动,5人均及时制止并全部抓回。
监狱总局随后证实此事。目前,官方尚未公布5人的身份及具体逃跑方式。
事实上,这并非柬埔寨近年来首次发生类似事件。
据柬单网查询政府部门及公开资料,近几年柬埔寨曾发生多起方式各异的越狱、脱逃及劫囚案件。
2021年11月,上丁省监狱7名囚犯打穿监狱墙壁逃走。事后调查发现,现场留有钻具、铁器及自制工具。为减少破墙产生的声音,逃犯还使用被褥等物品遮挡。警方随后展开追捕,7人最终全部落网。
2023年4月,金边雷西郊区警察局临时羁押室发生脱逃事件。当晚金边遭遇暴雨并一度停电,两名在押人员趁机破坏羁押区域铁栏,从缺口逃走。
2023年8月,暹粒一名因毒品犯罪被判长期监禁的台湾籍囚犯,被押往牙科诊所治疗时,多名蒙面持枪人员突然闯入,将其劫走。警方随后展开追捕,该囚犯及多名涉案人员最终被抓获。
2024年10月,柴桢省监狱一名越南籍在押人员在与家属会面期间逃跑。据监狱总局当时通报,该男子趁值守环节出现安全漏洞跑出会见区域,与外部接应人员会合,并持枪威胁追赶人员后骑摩托车逃离。
2025年11月,柴桢省初级法院发生劫囚事件。6名在押人员被押往法院期间,一名女子将手枪交给其中一名囚犯。该男子随后持枪威胁并开枪,6人趁乱逃跑。警方随后将相关人员全部抓获。2026年,法院对涉案人员作出判决,多名囚犯因逃跑被追加刑期,协助递枪及提供武器人员也被判刑。
根据柬埔寨《刑法典》,在押人员实施逃脱,可面临1年至3年监禁及罚款;如果多人共同逃跑,或使用武器、爆炸物威胁,可判2年至5年监禁及罚款,若越狱过程中实际使用武器或爆炸物,最高可判5年至10年监禁。
为在押人员提供逃跑便利,可被判1年至3年;若提供枪支、爆炸物等,刑期可增至2年至5年。看守人员故意协助越狱,最高可面临15年监禁。部分越狱未遂行为同样可能受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