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金边警察局长兴宝涉及于2006年7月31日,在干拉省大金欧市发现的3万美元假钞案件。 中等法院于昨日开庭审讯兴宝上诉案,并决定维持金边初级法院判决,判其入狱14年。 在法庭审讯时,兴宝坚决否认涉及3万美元假钞事情。 “我已把事件的来龙去脉全写给法官的信上,我也没什么可补充。” 兴宝是于2005年被捕,被控涉及多宗谋杀和意图谋杀案,遭金边初级法院判处总共100年有期徒刑。中等法院和最高法院也已先后驳回兴宝上诉,维持初级判决,这意味着兴宝在有生之年,都必须呆在监牢里。 兴宝涉及的案件包括谋杀金边市初院法官宋瑟塔莫尼、谋杀前电力公司总裁翁达拉温,及意图谋杀现任王家军副司令兼国家宪兵总司令金速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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