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宋文福昨日主持“2017年选民更新和注册法规”研讨会时表示,国家选举委员会没有权利去申请,因国家选举委员会只是一个独立机构,筹备及进行投票程序。 “国家选举委员会没有权利立法,否则便属违宪,有权利的是国会议员。” 他提醒非政府组织,不应一再要求选委会向国会要求在外国设立投票站,这等于是要选委会“犯法”。 柬埔寨自由和公正选举中立委员会(NICFEC)组织执行董事宋坤迭梅对国家选举委员会主席拒绝要求,表示遗憾。 他说,虽然选委会拒绝在外国设立投票站,但他们仍希望能在柬泰边境设立“选民登记办事处”,以方便在泰国打工的柬劳工办理选民登记。 国家选举委员会宣布,将从9月1日至11月9日启动选民登记工作,估计目前全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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