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中国反洗钱工作正在不断加码升级。继6月2日中国外汇管理局宣布“9月1日起将采集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发生的提现和消费交易信息”后,8月3日再次发布通知称,21日起发卡行应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境外卡交易信息上报时间提前了11天。 据中国外管局网站8月3日显示,外管局综合司发布《关于银行卡境外交易外汇管理系统上线有关工作的通知》,21日起发卡行应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9月1日后新办银行卡业务的境内金融机构,应在具备接入银行卡外汇管理系统报送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的条件后,方可开通本行银行卡境外交易业务。 采集的信息主要是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境内银行卡在境外金融机构柜台和自动取款机等场所和设备发生的提现交易;二是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实体和网络特约商户发生的单笔等值1000元人民币以上的消费交易。 中国外管局解释称,随着国际协作中有关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应对税基侵蚀等要求的增加,银行卡跨境交易统计在金融交易透明度、统计数据质量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 “此次外管局是从发卡金融机构直接采集相关数据,不涉及个人申报,因此采集标准设置的高低,都不影响个人实际使用银行卡进行交易。”外管局相关人士表示。 从2007年开始,中国外管局将个人经常项目下的年度结汇总额由2万美元提高到5万美元,即每人每年度内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向银行进行购汇价值总额不超过5万美元的外汇。 据统计,2016年,中国公民个人持银行卡境外交易总计超过1200亿美元。 那么,中国外管局的新规会影响居民的境外消费吗? 答案是不。事实上,银行卡境外交易信息由发卡金融机构报送,个人无需另行申报,不增加个人用卡成本,外汇局将依法保护持卡人信息安全。 中国外管局相关人士表示,新规不过是把这些记录中需上报的部分采集出来,然后汇总报送,并非对个人信息的额外的过度的采集。 根据中国外管局新规表述,此次上报限定的是中国境内银行卡,是指发卡行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各类银卡清算机构标识的银行卡,不包含境外银行卡和非银支付。比如工银亚洲、建银陆港通、中银香港等境外卡提现和消费,支付宝、微信钱包消费的交易记录都不会被采集和上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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