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金边讯)高等法院驳回万谷湖妇女就“侮辱公务员”和“阻差办公”案件判决上诉申请。 四名被控的万谷湖妇女分别为迭万妮、贡沾塔、宝朱丽和欣蒙。四人涉及于2011年11月,在金边市府大楼外因土地纠纷事件而展开示威时,与执法人员发生冲突,过后在《刑事法》第502条文及504条文“侮辱公务员”和“阻差办公”罪名下被提控。 金边初级法院于去年9月下判时,裁定迭万妮等人“侮辱公务员”和“阻差办公”罪名成立,各被判处入狱6个月,惟没有宣布即时执行刑期。四名被告不服判决,决定提出上诉。 昨天上午宣布裁决时,高院决定否决被告等人的上诉,并维持金边初院的判决,惟同样没有宣布即时执行刑期。这意味着,金边初院检察官将决定何时对被告等人发出逮捕令。 迭万妮也被指涉及于2013年3月13日在独立碑附近(洪森官邸前)发生的暴力冲突事件,被法官援引《刑事法》第216条文,即蓄意严重伤人罪提控,目前正被羁押候审。 除了迭万妮被带到高院聆听判决外,另三名被告缺庭。高院法律下判后,迭万妮即时被押回监狱羁押。 LICADHO:控方证据不充足 监督案件审讯过程的柬埔寨促进及保护人权联盟(LICADHO)表示,在整个审讯过程中,高院并没有传召控方律师和证人上庭作证。 “和之前(初院和中院)审讯过程一样,控方提出的证据并不充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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